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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情侶雙屍案!房東為省1萬不換熱水器害命 下場慘了

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對情侶,日前在浴室一起洗澡,但因為一氧化碳中毒無法排出,最終窒息身亡。近日檢警調查後發現,原來情侶早就知道套房排氣效果差,要求加裝排氣設備,可當時房東為省1萬元的加裝費拒絕,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房東也因省小錢害死2條人命而付出代價。

根據判決書內容,一名吳姓女子於2011年承租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套房,由於時常在冬天洗澡的時候暈倒,所以請瓦斯公司來看熱水器,當時瓦斯人員告知,應該要裝強制排氣設備,吳女立即向房東說明,希望能加裝排氣設備,但房東認為,吳女已經住了很久都沒有出事,所以不理會其要求。

吳女日前因為洗澡離奇昏到,向房東提出熱水器加裝強制排氣設備請求,但遭拒絕。(圖/東森新聞)
吳女日前因為洗澡離奇昏到,向房東提出熱水器加裝強制排氣設備請求,但遭拒絕。
吳女二度向房東提出裝強制排氣,房東認為1萬元加裝費太貴,只願付維修費。(圖/東森新聞)
吳女二度向房東提出裝強制排氣,房東認為1萬元加裝費太貴,只願付維修費。

2018年2月,吳女的男友來租屋處過夜,一起進浴室洗澡,結果室外陽台沒開窗,熱水器燃燒瓦斯又不完全,一氧化碳無法排出,兩人直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男方家屬認為,房東加裝鋁窗又沒排氣設備,是主要害命原因,憤而提告求償。

吳女和男友一起洗澡,結果最後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斷命。(圖/東森新聞)
吳女和男友一起洗澡,結果最後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斷命。

檢警調查,原來這對情侶早就發現,熱水器裝在陽台旁邊還有鋁窗,排氣效果差,因此請房東加裝排氣設備,但房東為了省1萬多塊的費用拒絕加裝,釀成意外。法官審理後,一、二審均依過失致死判刑房東1年,直到今年9月上訴三審駁回,全案定讞。至於民事賠償,一審判房東應賠償吳女家屬416萬餘元,近日二審判賠男方家屬424萬餘元,共計須賠償84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1第4項規定:「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無法符合者,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

為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有消防人員向民眾提出5大要點

第一,保持環境的「通風」:避免陽台違規使用、加裝門窗、紗窗不潔及晾曬大量衣物等情形。

第二,使用安全的「品牌」:熱水器應貼有CNS(國家標準)及TGAS(台灣瓦斯器具安全標誌)檢驗合格標示。

第三,選擇正確的「型式」:選購屋外式(RF)熱水器應裝置於室外通風良好處所,選購室內型燃氣熱水器如半密閉強制排氣式(FE)及密閉強制排氣式(FF)等熱水器,應裝設適當的排氣管。

第四,注意安全「安裝」:應由合格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進行正確的「安裝」,安裝後並依法於熱水器張貼施工標籤 。

第五,注意平時「檢修」:熱水器應定期檢修或汰換,如發現有水溫不穩定現象或改變熱水器設置位置或更換組件時,請合格技術士檢查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