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韓國人認為夏季吃狗肉可以增強身體活力,把狗肉視為美味佳餚。每年約有100萬隻狗被吃下肚。不過近年來,韓國吃狗肉的情況日益減少,很多年輕人更把吃狗肉當成了禁忌。最近又傳來好消息,韓國法院在一宗控告狗肉農場的個案中,裁定為吃狗肉殺狗屬違法行為,並判該狗肉農場罰款300萬韓元(約台幣8萬1千元)。
▼去年時,韓國動物權利團體「Care」投訴富川市一家狗肉農場,指控他們「無適當理由殺害動物」、違反建築與衛生條例。法院裁定肉品消費不能成為殺狗的合法理由,並罰款300萬韓元。狗肉農場經營者放棄上訴權利。
「Care」的律師表示:「這是法院第一次判決為吃狗肉而殺狗屬非法行為,因此意義非常重大。」「Care」正在繼續追查全國各地的狗肉農場和屠狗場,想以類似理由控告那些狗肉業者。
▼不過法院的判決也引發狗肉農場業界不滿。一位業界代表說:「我們無法接受為吃狗肉而殺狗等同於殺害動物的說法。食用犬與寵物犬不能混為一談,食用犬是不同品種的狗,飼養的方式和目的都不相同,牛、豬、雞、鴨都能飼養為消費肉品,狗為什麼不行?」
▼韓國大約有1.7萬家狗肉農場,屠狗通常在狗肉農場內進行。業者呼籲政府立例明確表明吃狗肉合法,並發牌給屠狗場,「否則我們會抗爭到底。」
不久前,一名國會議員在國會動議一項議案,規範只可屠宰列為牲畜的動物食用,並把狗不列為牲畜。30名動物維權運動人士21日在國會外集會,呼籲通過這項議案。迄今為止,在韓國食用狗肉屬法律灰色地帶,在平昌冬奧會等國際活動登場前,韓國當局雖然沒有明文禁止吃狗肉,但通過衛生規範與動物保護法禁止殘忍屠宰手段。
去年的一項調查顯示,70%的韓國人表示不吃狗肉,但只有40%的人認為應禁止吃狗肉。這次富川市法院的判決具有里程碑意義,為禁止吃狗肉鋪設了道路。
來源:Daily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