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準備上班的時候,發現門口有一隻流浪狗,看它在地上爬的樣子應該是受傷了。走近一看,沒想到是一隻鬥牛犬,一隻鬥牛犬居然都能被拋棄,也真是神了,可走進一看,我全明白了……
背部全是傷痕,皮膚病非常嚴重。看它左腿走路的樣子應該也是受傷了。到底是什麼人會把狗狗傷成這樣。連它身上的病都不治了嗎?就這樣直接給拋棄了,反正我是做不到,不管是什麼狗狗,既然養了就要負責!
於是我把狗狗直接帶回家了,跟領導請了假之後,打算帶它到醫院去看一下,可是媽媽卻死活不同意。不過我也能理解,媽媽以為狗狗身上的皮膚病會傳染給人,其實這是言過其是,狗狗的皮膚和人並不相同,它們身上的疾病90%都不會傳染給人類。
從醫院拿了一些藥之後就回家了,不過讓媽媽高興的是狗狗從來不在家裡撒尿,都是在外面解決。這一點可能是前主人訓練的很好。
讓我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剛起床,就看見了媽媽給狗狗做藥浴,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呀!一口一個不要狗狗,沒想到自己卻這麼上心!
不管狗狗受傷多麼嚴重,既然到了我家門口,在怎麼我也不會把你再趕出去了。我不會像你的前主人那樣把你扔出去,扔掉你我還算是人嗎?扔掉你不是等於把良心也給扔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