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姐向來就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自打我嫁進他們家起,就將她看得透透的。從住進婆家起,有就經常瞧見她回來,當然如果只是單純的回娘家,我肯定是不會說她的。
她每次回來,都會帶個大大的旅行袋,但是不是帶東西來,而是搬東西走。
只要一來我們家裡,就會收刮許多東西走,而且婆婆也不攔著她。好多時候,很多東西都是我媽媽買來給我安胎吃的。婆婆總會說:”你一個孕婦,還孕吐吃那麼也補不進去,還不如給我女兒補補身體。她不能生養,興許補了有用。”
聽到婆婆這樣的話,我沒有反駁,有些人喜歡自欺欺人,咱們也沒那義務去挑明她。
我這次懷的是雙胞胎,婆婆沒怎麼照顧我,但是老公就特別的小心翼翼的。他就怕萬一有個閃失什麼的,那就真的要出事的。
好在孕期還算是比較平安,我足月生下來了龍鳳寶寶。可把老公高興壞了,他說:”我老婆就是厲害,一下子給我湊了一個好字。”
女人嘛,結婚圖了什麼?不就是老公對你好嗎?旁的什麼當真是不重要。
可是,我出院回家坐月子的時候,大姑姐做了一件事,讓我特別惱火。我抬手就給了她一巴掌,我向來不是不講理的女人,這是我第一次跟她紅臉。
她居然好意思滿臉堆笑的送來一張十萬塊錢的存摺,然後笑眯眯地說:”你將兒子賣給我,反正你會生,大不了再生一個。”
你說氣不氣人,我自己會不會生管她屁事,孩子是我生的憑什麼賣給她,簡直就是一個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