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今年要結婚,公婆打算在鎮上給他買套房。他們看中一套四十幾萬的房子,我公婆想全款買下來,所以就東拼西湊了25萬,又找老公借了3萬,不過還是不夠。
前幾天晚上婆婆又跑來讓我幫忙,他們知道我結婚時帶過來十多萬,我滿打滿算也就15萬。於是婆婆就跟我說,讓我先借她應下急,等到年底,公公和小叔子賺的錢全部還我。
可是,年底小叔子結婚肯定還要用錢,怎麼可能還我錢,於是我就拒絕了婆婆。但是婆婆不死心,說15萬沒有的話,10萬也可以。因為回絕了一次,我就想這次委婉些拒絕她,說那筆錢在我媽那,等生孩子時才給我用。誰知婆婆又說,生孩時用不了那麼多錢,到時候他們會給我錢用,讓我先把錢要來應應急。後來沒辦法我就讓她自己去跟我媽說,想著她應該會覺得不好意思就算了。沒想到她昨天直接到我娘家,說他們一家對我是多少多少好,然後現在家裡有一點點麻煩,希望我能幫忙,我已經答應了給那筆錢!我明明沒有答應。後來還是我媽壓了下來,所以沒有給錢。
後來婆婆沒辦法,又讓老公過來說,老公竟然說我作為嫂子有責任幫助小叔子。至少拿出一點錢表示一下。我真是無語了,做嫂子的難道要給小叔子買房?還是義務?這是哪裡來的觀念?我就說,你給的那三萬不就算我們的嗎?到時候他結婚過新居我都會買點東西或者給點錢,但是這一筆嫁妝錢是我自己的私房錢,留著以後應急的,不能動。然後我老公就不說話了,也不跟我說話了,冷戰著。
自從我拒絕借錢後,在婆家好像我跟每個人都吵了一架,他們一家都不跟我說話,也不叫我做事,跟我冷戰。其實心裡真的很難受,明明是我自己的錢,我不給有什麼不對?為什麼一個個都把我當仇人?就是因為他們一直把我當外人,所以我才沒有安全感,那筆錢不敢拿出來,大家說,是我做錯了嗎?我應該嗎,把那筆錢拿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