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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婆婆胡鬧,老公打我一掌提離婚,三年後見面,我感謝他的拋棄之恩

我叫何雲,是一家小服裝店的老闆,現在只以自己為中心生活,設計自己喜歡的衣服,日子已然過得很好,可是回想起多年前的自己,實在覺得那時自己太傻。

我從小就是一個乖乖的孩子,接受著循規蹈矩的家庭教育,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沒念幾年書,我就聽從家人的建議,跟著我們那裡的一個老裁縫,學做衣服。那時候跟著師傅後面學技術是一件很難的事,不僅要忍受師傅的責罵,還要幫師傅做各種的活。不過,好在熬了幾年後,我也有了一門手藝。

二十三歲那年,我嫁給了前夫林強,他一開始只是個泥瓦匠,後來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包工頭。我們結婚第三年,我就跟著他去了離家很遠的大城市。父母其實非常捨不得我離開,但我終究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他們只教導我好好照顧丈夫,聽從婆婆的話。剛去的那會,望著高樓林立的大廈和川流不息的人群、車輛,我十分害怕,無助地像個找不到父母的小孩子。

平日裡林強出去做工,我就在家照顧婆婆,婆婆身體不好,有常年的腿疾,我總是精心侍奉著,一心只想做個好媳婦,可是無奈人心並沒有我預測得那麼簡單,不是我做得好了,別人就一定會滿意。剛嫁進來的時候,因為婆家的家境也是不好,所以對我並沒有那麼多的挑剔,現在林強生意越做越大,有一點家底了,便開始嫌棄我。嫌棄我讀書少,沒文化;嫌棄我穿衣服沒品位,頭髮常年像一堆雜草。我在這個家的身份與其說是兒媳婦,不如說是一個保姆,或者是一個下人,他們對我呼之即來喝之即去,還要時時給我臉色。我哭過,吵過,還離家出走過一個晚上,可他們也沒有來找我,因為他們知道我跑不遠,我一個連道路指示牌都看不明白的人,又有什麼資格學別人離家出走?更何況在這個大城市裡,我一個親人、朋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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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給婆婆打洗腳水,明明是婆婆自己不小心把電視遙控器碰到了水裡弄壞,卻責怪我馬虎大意,把腳盆亂髮。我實在氣不過與婆婆理論爭吵,卻遭到了丈夫突如其來一個大狠巴掌,他不問緣由就沖我怒吼,罵道:「不願意過我家的日子,就滾!離了婚,看不見你,我就不煩!」我的心裡早已是委屈不堪,於是一反往常逆來順受的樣子,與他歇斯底里地對抗了起來。第二天,我們就離了婚,我結束了自己卑微的七年的婚姻。

離婚時,我並沒有分到房子,本來打算著離完婚,我就回老家,可是我終究不甘心就這樣踏上那列回家的車,我的自尊心不支持我如此狼狽地逃回家去。就這樣,我獨自留在了那個大都市,一個人睡了好幾個星期的橋洞,靠著那點裁縫的手藝,四處找工作,最苦的日子,每天只有幾個饅頭,但也就是這樣寧願露宿街頭的毅力,支撐著我在那個大城市生存了下來。我遇到了一個賞識並同情我的老闆,他給了我工作崗位,在為他賣力的同時,還萌生了自己原來不曾想過的理想,我要開店,我要成為一名服裝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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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這句話是沒有錯的,就在離婚後的第三年,我實現了。一次在我的一家小服裝店樓盤開業典禮上,我碰到了他,他還只是一個小包工頭,而我已經成為了一個可以僱傭他一整家包公企業的老闆了。他驚嘆之餘,強撐著笑臉恭喜我說:「恭喜你,你現在生活得這麼好!」我禮貌的回了他一個笑容,從容而又自信地答道:「那得多虧您當年的拋棄之恩呀!」

我想生活就是這樣,人最應該學會的就是自力更生,沒有人可以是你一直靠得住的,只有當你有了不容別人小覷的資本後,你才不會去懼怕別人的拋棄,活得從容而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