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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這種事,不管是男方給的彩禮,還是女方給的陪嫁,其實都是雙方在表達誠意。這些東西,既然是誠意,那溝通好,商量好,尊重各自意願就行,最忌諱獅子大開口索要彩禮或陪嫁。
結婚涉及到資金往來時,總是能透露出人性。那些尊重彼此家庭條件,尊重彼此意願,順順利利結婚的人,自然是透露出人性善的一面。而那些不尊重彼此家庭條件,把婚姻當交易,把婚姻當劫富濟貧,索要很多彩禮和陪嫁的人,因為彩禮的問題討價還價的人,透露出的都是任性惡的一面,最明顯的就是貪婪。
這些問題在舊社會可能行得通,但是在當今,很少有人能接受這種貪婪。結婚的當事人如果露出貪婪的一面,那勢必會毀了婚姻。當事人的父母透露出貪婪的一面,那也不會讓當事人好過。反正,這種事如果不杜絕,一切都會變得一團糟。
比如下面這個男人,他就經歷了這樣的事。
「她父母要是不給20萬陪嫁,我就不讓她進門!」
阿丁和小燕在工作過程中相識相戀,稱得上是一對很恩愛的情侶。兩個人的家庭條件,相比之下,小燕家的條件要比阿丁家的條件好。
阿丁是個很負責任的男人,他覺得雖然小燕家庭條件好,但那都是她父母的功勞,自己作為男人,要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她幸福。
他的責任心使得兩個人的愛情一帆風順,沒有鬧過什麼矛盾。戀愛四年之後,開始談婚論嫁。可是,這時候卻遇到了阻礙。
小燕家庭條件不差,她和父母都很懂事,考慮到阿丁家條件不好,所以就一切從簡,彩禮什麼的只是象徵性地要一下,而且買房,小燕的父母出了一半的錢。
本來一切都談妥了,可是在即將要結婚時,阿丁的母親卻多生事端,向小燕父母索要20萬陪嫁。
這在小燕看來是很過分的一件事,她父母不是不給陪嫁,但是男方母親張口去要,而且要了那麼多,讓她心裡很不舒服,當初她和父母要彩禮的時候都沒這麼要過。
她把這件事跟阿丁說了,阿丁就去找他母親溝通了,說,「媽,婚姻不是劫富濟貧,你不該索要陪嫁!」
結果他母親說,「她父母要是不給20萬陪嫁,我就不讓她進門!」
阿丁很生氣,「媽,我不是上門女婿,結個婚,你問女方索要陪嫁,太不懂事!」
他母親說,「他們都能問我們家要彩禮,我為什麼不能問他們家要陪嫁?別人去兒媳婦都可以要陪嫁,我為什麼不可以?我也是為了你好啊!」
阿丁問她,「你要了陪嫁幹嘛?留著自己用嗎?我們結了婚,會少你的錢花嗎?你為什麼非要做這種事,不覺得會讓人笑話嗎?是,他們家是要彩禮了,我們家也給了,但結婚不就是如此嗎?他們並沒有要多少彩禮,只是意思一下,因為不想給我造成太大壓力。而且,彩禮都在小燕那裡,結婚後還是我們兩個的錢,並不是給她父母了。你為什麼就不能像她父母一樣懂事呢?」
他說了那麼多,他母親只回了一句,「不給錢就別進門!」
「我不想因為錢的問題而失去最愛的人!」
因為阿丁的母親索要陪嫁這件事,鬧得兩家人很不愉快,小燕也遲遲不願和阿丁結婚。最後是阿丁好說歹說,勸小燕,勸她父母,他們這才結婚。
不過,阿丁的母親那邊依舊固執己見不肯鬆口。可以說,阿丁和小燕結婚,一切全憑阿丁自己做主,他不想再過問母親的意見,婚禮也沒在他家辦,而是跳過了自己母親,在外舉辦了婚禮之後,直接和小燕兩個人一起生活了。
他覺得這樣正好,省得鬧什麼婆媳矛盾,結婚後也一直沒回過家。小燕的父母念在他人好,也沒有說過他什麼,他覺得反正自己和小燕組成了一個家庭,自己只要做個好丈夫經營好這個家就行。
那之後,但凡有人結婚說到彩禮陪嫁的問題,他就會拿自己的經歷提醒別人,「這種事要事先商量好,而且要和父母商量好,不能坐地起價,不能出爾反爾,確定了怎麼樣就是怎麼樣,不然會讓兩家人鬧矛盾。」
他跟我說起他的經歷時,語氣中透露出無奈,「我沒想到我媽會提那樣的要求,我實在無法理解,我臉上也掛不住。雖然我也聽說有些人說過結婚不能只讓男方出錢,但一切都是我自願的,我願意承擔這個責任,願意表達我想和妻子結婚的誠意。我媽一開始是同意了的,可是後來不知道怎麼又改口要陪嫁,我不能讓自己出爾反爾,不能讓自己做言而無信的人,我必須要拒絕這種事。我岳父岳母對我很好,買房子他們也出錢了,而且本身給我妻子的就有陪嫁。他們自願給的,我不好說什麼,但是我母親去要,這就有點太過分了。」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結婚因為彩禮問題而鬧翻了的家庭有很多,像阿丁經歷的這種因為陪嫁問題而鬧翻的,雖然也有,但不多見。他母親這樣的行為,其實就是貪婪,就是攀比,就是把婚姻當交易,就是把婚姻當劫富濟貧。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們一開始一切都商量好了,都準備結婚了又鬧出這一出,那分明就是不懷好意。
如果他們在談論彩禮的問題時就討論到陪嫁的問題,兩家人一起商量,那當然是可以的。但是確定了之後又反悔,那勢必會影響到子女的婚姻。最後鬧到子女結婚後不和自己往來,也不知道他母親到底圖什麼。
希望其他人能夠從阿丁的經歷中吸取教訓:結婚這種事,不僅講究當事人彼此恩愛,而且彼此的家人要互相尊重,不要因為資金的問題而鬧矛盾。女方家人體諒到男方的不容易,男方家人給予同樣的尊重。婚姻沒有絕對的公平一說,你非要說「我們家出彩禮了,你們家也要出陪嫁」,如果兩家人能達成一致也未嘗不可。但如果達不成一致,那勢必需要有一方讓步。關於婚姻,從古至今有一些約定俗成的東西,你能打破當然最好,但你打不破就不要強行打破,不然就可能弄巧成拙。(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