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女人這一生只有兩個家,一個是在沒有結婚時的父母家,而另一個是她結婚後跟丈夫組成的小家庭。婆家是丈夫的家,而並不是女人的家。
女人在結婚後,父母家也就是娘家,便不是她自己的家了。我們終要成熟,都要從父母的家裡逃離出來,而不是可以一直靠著父母生存。
郝敏在35歲的時候離婚了,孩子跟丈夫是一人一個,最小的5歲女兒跟著郝敏生活。
離婚後,郝敏沒有好的去處,也就很自然帶著女兒回家了。關於離婚的事,郝敏沒有事先告訴父母,離婚對於他們來說是很突然的一件事情,父母對於郝敏離婚的事很生氣。
「怎麼能離婚呢?兩個孩子,說離就離了。」
「媽,我們沒辦法過下去了。」
35歲的女兒帶著孩子在娘家住了下來,這對於街坊鄰居來說絕對是一件可以茶前飯後八卦的事情。郝敏的父母覺得有些丟人,再說又多了兩個人干吃閒飯,父母自然也沒那麼願意。
郝敏父母家並不是真的他們自己家,還有弟弟和弟媳。女人離了婚,娘家不是你的避風港,更不是最好的去處。因為你成年了,成年之後再依靠父母生存,這絕對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郝敏曾經跟父母提出過,因為她沒有房子,然後想把女兒的戶口遷到父母的戶口上,這個事遭到了弟媳的強烈反對:「已經嫁出去了,你離婚回來住我沒什麼可說的,但是你們不能再覬覦這個家的房產。」
儘管郝敏一再的說明自己沒有打房產的主意,弟媳還是對她們冷嘲熱諷:「一個家有我們幾個已經夠擠了,現在倒好,你們還回來湊熱鬧。」
02.
其實弟媳的話不無道理,那個房子確實是有點小了。當年父母用自己全部的積蓄給兒子買了這個房子,還把之前的老房子給賣了,這樣兒子結婚後,他們自然是跟兒子兒媳同住。房子不大才不過110平,住二老和一家三口剛剛好,再來兩個人絕對是擠了。
郝敏失敗的是什麼?一個35歲的女人結婚的時候沒有為自己想好,還是應該給自己買一套房子,娘家怎麼可能還是她的家呢?
幾番斟酌之後,郝敏還是最終帶著女兒從娘家搬了出來,她租了一個房子,跟女兒過著相對清貧的日子。
以前覺得就算自己結婚了,娘家也是自己家,可是現在才知道,如果真的是父母的家沒事,可問題是,那個家根本就不是父母的家,她去了終究是客人,怎麼可以長住呢?
郝敏要搬出來的時候,她母親沒有勸其留下,而是給了她2000塊錢,意味深長的說:「孩子,媽媽幫不了你,這2000塊就當你一個月的房租吧。你得靠自己生存,還得找個工作,同時不要耽誤孩子上學。真要是撐不下去,你就跟孩子他爸復婚吧,別逞強。」
復婚?母親說起這個詞的時候,郝敏的眼裡泛起了淚光,難不成要因為錢的事去跟丈夫復婚?郝敏擦了擦眼淚,把母親給的錢又還了回去,然後自己帶著女兒頭也不回地走了。
她不會去讓自己復婚的,好不容易離婚了,又怎麼可能會復婚呢?
或許往後她也就只能帶著女兒租房子住了,然後多攢點錢,看看能不能給自己買套房子。自己的房子才是自己的家,不然一旦離婚被掃地出門,又有哪個家是你的家呢?
03.
郝敏說,女人還是應該在結婚後多給自己攢點錢,這個錢你要自己存著以備不時之需,這個錢也可以用來給自己買個房子,一套有你自己名的房子才是你真正的避風港。
就算沒有買自己的房子,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分一套房子,沒有房子你以後怎麼生存?
總是有離婚女人很清高,會說自己這不要那也不要,你必須什麼都爭,人不能跟錢過不去,除非你真的很有錢。沒有錢該爭的一定得爭,不然你一個離婚女人帶著孩子就沒有辦法生存下去。
離婚女人帶著孩子生存是很難的一件事情。除非你是獨生子女,離了婚還可以跟著父母生存;要不是獨生子女,你也只能離了婚遭人嫌棄的份。
我們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靠著父母過一輩子,要嗎自己有點積蓄,要嗎自己得有套房子。一直靠父母在娘家生活,你終究會讓人看不起。
離婚女人,還是要為自己好好打算,第一多存點錢,第二給自己買套或分套房子,第三找份工作讓自己好好的生存。
那種離婚之後要靠娘家生存自己還不能掙錢的女人,你只有被嫌棄的份,因為你成年了還不獨立還啃老。
人啊,終究還是要靠自己,而不能一味的給自己找後路靠。
今日話題:你覺得離婚之後,娘家是最好的去處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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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