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和大林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男才女貌,是同學眼裡的模範情侶。
小芳是農村的,還有一個弟弟需要撫養,家庭條件不是很好。但是大林是城裡的,家裡做點小生意,在城裡買了兩套房子,一套給他,一套他爸媽住。
畢業之後,他們的感情也一直很要好。不過小芳媽媽經常勸導小芳:「女兒啊,你還是跟大林分開吧,以後嫁到他家,肯定是要吃虧的。」
不過小芳陷入愛情不能自拔,還是選擇和大林結婚。他們婚後也一直恩恩愛愛、甜甜蜜蜜。
這樣的生活,到大林媽媽來了之後就變了。他媽媽覺得兒子過的不好,非要和小芳大林一起住,短期的還好,但是長期住下來,就不是那麼方便了。
小芳在農村長大,幹活也特別利索。把家裡收拾的乾淨整潔,一日三餐的伺候著大林和婆婆。雖然婆婆打著照顧他們的旗號住進來,可從來都沒有做過一次飯打掃過一次房間。白天看電視,晚上去廣場跳舞。
小芳也不好說什麼,畢竟房子寫的是老公和他媽的名字,伺候婆婆也是她的本分。
可是婆婆卻變本加厲,時不時的挑剔小芳做的菜不合胃口,小芳只能忍著,端茶送水的伺候著,還要忍受婆婆的白眼,這些她都沒有告訴大林,誰叫自己沒有能力出錢買房子呢。
有一次,婆婆說口渴了,大喊著小芳端杯牛奶過去。小芳放下手上的活,趕緊送過去,不料太慌張了,摔了一跤,杯子摔碎了,膝蓋也磨破了。沒想到婆婆不僅不過來扶,還說:「你是農村的,又不是嬌滴滴的大小姐,這點事都做不好」。
小芳這麼久壓抑的委屈都湧上來,眼淚大顆的砸在地板上。婆婆看見這模樣,更加生氣,大口罵:「掃把星,要哭就給我滾出去,這是我和大林的房子。」
就這樣,小芳被趕回了娘家,大林也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一條簡訊一個電話都沒有。小芳心裡苦笑:也許,當初就應該聽媽媽的話,大林也只是個媽寶,關鍵時刻,還是放棄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