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和老公還有婆婆一直在一起生活。婆婆自小過慣了「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因此,家裡也總是吃的很「樸素」,清湯寡面、鹹菜饅頭便是家常便飯,一年到頭幾乎也吃不上肉。
因為我們和婆婆在一起住,平時這樣吃飯,漸漸的,我也習慣了!快臨產時,婆婆為了讓我補充點營養,每天早晨給我蒸2個雞蛋。儘管這樣,內心我也從不抱怨什麼。
後來,由於老公工作較忙,有一次我在出臥室門的時候差點摔倒,婆婆建議我回娘家待產,畢竟我媽家是城市的,各方面都比鄉下的婆婆家好。
起初,想著結婚了這時回娘家不是太好,再加上月份大了,行動也不是特別方便,對婆婆這一建議,也沒理會。過了幾天,婆婆又提了……不知為什麼,我卻有種莫名的難過,便拿著包準備回娘家。
出門後,發現自己的證件忘帶了,我就匆匆忙忙地趕回婆婆家。誰知,一進門,我卻驚呆了:滿桌的大魚大肉,我卻從來沒見過!
我正感到不解時,婆婆拿著鍋鏟、慌慌忙忙地趕過來開門:「兒啊,沒想到你這麼早卻回來了……」意識到沒人應聲,婆婆抬頭看到了我,著實嚇了一跳,手裡的鍋鏟也掉在了地上。
原來是小叔子和他的小女兒要回來,看著滿桌的大魚大肉,又想起自己平日裡吃的粗茶淡飯,我氣得甩門而出……同樣都是她的兒子兒媳,為什麼待遇懸殊這麼大呢?難道我這個兒媳婦在她心中沒一點分量嗎?……我又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