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艷秋,跟老公是在一家工廠上班時認識的,當初我們感情相處的很好,做什麼事情也都合得來。相處了幾個月之後,我們雙方見了父母,本來過程也都挺順利的,可就在彩禮的問題上,我們兩家的意見有些不統一。我跟老公的婚事自然能成,考慮到他們家的經濟條件,所以彩禮我們只要了16萬,婆家也都答應會給。可這16萬才剛拿到手,婆家卻讓我結婚後,把這筆錢送回來買房子用,說是要付首付!
這一要求我們沒同意,再怎麼說給出去的彩禮錢,哪有又要回去的說法?我父母也認為婆家做得有些過分,你買房子付首付那是你們家的事情,女兒又不能白白嫁到你們家,這件事請也就僵持不下去,婆家想法就是給我彩禮16萬,然後結婚後在給他們拿回去,而且老公一直在說服我,讓我父母答應此事,不應該在婚禮的問題上鬧的不愉快。
可在之前我是知道婆家已經負債纍纍,老公他父母這幾年做的生意連年賠帳,聽說這彩禮錢都是在外面借來的,我要是嫁過去,這婚後還不點一起還債?我是很看中老公的人品,才選擇嫁給他,這16萬也算是我的支柱,他們家用借來的錢給我當彩禮,又讓我結婚後把錢送回去付首付,里外里不還是我們家虧?這場鬧劇也變成了拉扯戰,雙方都不肯做出讓步。
就在前天老公找我說道:「我爸媽說的很清楚了,彩禮錢給了你們,結婚後就送回來好給咱倆的房子付首付,欠下的債務可以不用你還,另外我們家也沒向你們家要陪嫁吧?這彩禮錢不正好是你的嫁妝,你送回來付房子的首付,哪有你說的吃虧啊」。老公說完這句話,我頓時愣住了。
當初老公家確實沒管我們家要陪嫁,可今天他把這句話搬出來,不還是想要我們家給陪嫁嗎?難道就非要這筆彩禮錢?用什麼不可以?我覺得婆家覺悟太低,我嫁過去就要承擔你們家的債務,我都沒說什麼,反而一而再再而三想要不勞而獲,哪有他們家這樣辦事情的?兒女情長說的好聽,可在他們家的眼裡就是利益!大家覺得我應該把這彩禮錢送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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