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曉芬,今年50歲。有一兒子初中沒畢業就不上了,早早上班了。因此兒子結婚也早,可是他們結婚後,我就覺得很奇怪,我來給你們講講。
兒子和兒媳婦是自由戀愛,相處一段時間就結婚了。結婚後,兒子整天不工作,喝的爛醉如泥,一點出息也沒有。因為我們在農村住著,所以家和兒子家離得近,沒住在一起。
每天兒子回家就聽兒媳婦大罵他,嫌棄他喝酒,沒出息。我一個當婆婆的也不能說兒媳婦點啥。他們結婚過了一個星期多,我就聽見晚上兒媳婦不咋說兒子了,而是聽見兒媳婦大哭,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就趴門縫看,發現兒子在打兒媳婦,嚇得我好幾天沒去兒子家。
過了幾個月,兒媳婦跟我說她要過生日了。我就心想給做點好吃的,也順便替兒子道歉,感到愧疚,但是我沒挑明,怕兒媳婦沒面子。生日那天我從早上一直忙活到中午,做了一桌子的飯菜。正好那天兒子也不在,我就想吃完飯問問兒媳婦咋回事。
可是吃飯的時候我就不經意發現兒媳婦大腿都是淤青,還有一個大口子,肯定流了不少血,很疼。看的我都哭了,我知道肯定是兒子乾的。我想替兒媳婦討回公道,不能再受兒子的氣了。於是我就六親不認,不管三七二十一,趕緊報了警。警察到了就把兒子帶走了。
兒子大罵我,不是親媽。老公和街坊鄰居也說我,六親不認。可是我覺得兒子做的太不對了,怎麼能隨便打人呢,兒媳婦實在太可憐了,我實在看不下去了。難道我做的不對嗎?你們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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