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是在高中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時候的我們單純而不複雜。大家在一起玩的也比較好,當時,就我們兩個人最要好,我也沒想到最後我們兩個人會發展成為情侶。
大概高中同窗三年,一畢業我們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他待我也比較好,為人真實,我看好他的這些,所以,儘管他的家境沒有我家的好,儘管家裡時時反對我們在一起,我也毅然決然的陪在他身邊。
轉眼,我們交往也有兩三年了,父母見我們一萬個想在一起,而我也已經懷孕了,所以也就沒有再反對了。當時結婚前商量的是,結婚彩禮是十五萬,最終商榷的結果是十萬。婆婆當時什麼也沒說,也同意了給十萬的彩禮。
婚禮進行的也很順利,婚後三天回門,母親把彩禮錢如數交在了我的手上,希望我和老公好好過日子。老公感念父母的理解,對我也是非常不錯的。自打懷孕後,家裡的什麼活,都不讓我動。
婚後,也是懷孕三個多月的時候,婆婆以結婚後花費了好多錢,現在要還債為由,問我能不能把母親給我的彩禮錢先借給她把債給還了。還說什麼反正都已經是一家人了,都是自家的錢,能解決問題,錢也算是用到了地方。
這些話本來說的我的心裡就不自在,現在,還提了當初我和老公結婚,要不是看在我和老公有孩子的份兒上,老公又心疼我,根本不可能答應給我們家十萬的彩禮?說的倒是輕巧,要不是我也愛老公,要不是因為有感情,我又何必忍受著未婚先孕的指責?
在家裡,父母從沒有讓我收一丁點委屈,要不是因為婆婆是老公的親媽,我根本就不會搭理她!可是,她天天追問我彩禮錢,我跟老公說,老公竟然表示沉默,心裡委屈的我悄悄的去醫院把孩子做了!
得知我把孩子做了,老公很生氣,但也理解我的委屈,還囑咐婆婆以後不要再提彩禮錢!從那以後,婆婆收斂了很多,再也沒有提說把彩禮錢借去還債。
雖然明面上老公不怪我,可是我知道,那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我也還任性了!一家人過日子,難免說不到一起去,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好的家庭也是需要好好經營的,不給彩禮錢並不是我計較,而是我只想婆婆不要那麼欺負人,我有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