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勸請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尊重並注意自己身為國家財政部長的形象,立刻停止發表貽笑大方的言論和為了政治報復馬華而犧牲了廣大急需貸款創業卻面對求借無門人民的利益。
馬華總秘書周美芬勸請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尊重並注意自己身為國家財政部長的形象,立刻停止發表貽笑大方的言論和為了政治報復馬華而犧牲了廣大急需貸款創業卻面對求借無門人民的利益。她針對林冠英就自立合作社貸款的言論發表文告指出,國內所有的合作社都是在馬來西亞合作社委員會的嚴格控管之下成立,同時凡是合作社社員都知道合作社如有分紅,對象只能是合作社社員,林冠英說自立合作社收取的利息都歸馬華公會的說法是」愚蠢」且具有惡意的誤導性言論。她披露,前朝政府委託自立合作社(KOJADI)管理與發放的「華裔中小企業貸款」,是為了協助有意創業或有融資需要,但面對貸款艱難、求助無門的華裔中小企業和中下階層人士,為他們解決融資困難。然而,財政部長林冠英卻為了打壓馬華而不惜犧牲這些中小企業和中下階層的利益,這種做法無疑是在消耗著人民,尤其是95%的華裔選民在大選時給予該黨的強力支持,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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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進一步說明,只要確保所有需要融資的華裔創業人士能夠在合理的情況下取得融資,馬華公會對林冠英宣布將每年5000萬令吉的「華裔中小企業貸款」交由什麼金融機構管理,包括BSN管理都沒有異議,但林冠英必須保證,華裔小商家仍然是有關計劃的受惠群體,同時也不再面對過去那種無法取得融資的困境。「自立合作社所管理的上述「華裔中小企業貸款」,只徵收4%的利息,這個利率是除了政府單位所發放的貸款計劃,任何私人融資機構都不可能提供,根據了解市場上金融機構的類似貸款利率介於8-11%。」??她說:「此項計劃的貸款對象主要是那些無法向銀行獲得貸款、融資無門的華裔小商家,自立合作社甚至為那些生意經營時間低於一年或三年以下,不可能取得銀行貸款的小商家提供貸款,協助他們完成創業的理想。」周美芬表明,林冠英聲稱自立合作社收取的年利率為4%,若以1億5000萬來計,每年的利息收入就有600萬令吉,10年則有6000萬令吉。「林冠英故意不提的是:一、此項計劃下的所有呆帳風險,都必須由自立合作社自行承擔;二、合作社發出的每筆貸款,都必須經過繁雜的遴選、調查和審核程序,耗費大量的人員和行政開銷,而這些都由自立合作社承擔;三、合作社的股息只會派發給社員,派發股息也需得到財政部的批准,換句話說是受到財政部的嚴密監管,根本不能也從來不曾交給馬華。」她強調,與所有合作社一樣,自立合作社的股息從來都是分配給本身社員,從來沒有交給馬華,這是基本知識,而且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自立合作社分配股息都需要財政部核准。她感到疑惑,身為財政部長的林冠英難道一無所知?她重申,自立合作社是屬於60000名社員的機構,除了由馬華創立,完全沒有政治干預也沒有黨派色彩,因此其社員和受惠人士包括各界人士,當中甚至包括行動黨黨員。「事實上,自立合作社受委託管理「華裔中小企業貸款」,只是為政府工作,為民服務,其戶口始終受到財政部的嚴格監督。按照規定,它在每年的3月必須將稽查報告提呈予財政部。與此同時,自立合作社與全國所有合作社一樣,其運作是根據1993年合作社法令,並受馬來西亞合作社委員會(SuruhanjayaKoperasi Malaysia)的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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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正是由於嚴格監管,馬華各級領袖和黨員都沒有特別待遇,這也導致馬華中央領導層和自立合作社常常承受來自黨員的壓力。她說:「林冠英整天放著正經事不幹,對外資在6個月內撤退131億令吉、令吉下挫3.7%、市場蒸發近2000億令吉等攸關國家財政和民生困難的大事不管,反而只會處處針對由馬華創立的拉大、自立合作社。比起一位財政部長,林冠英更像一個只會政治報復對手的地痞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