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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時已經臭名遠播!黃家和:重衰過垃圾里的蛀蟲。

馬六甲州前首席部長阿都拉欣淡比仄與行動黨及公正黨的「淵源」至深,如今他要求加入土著團結黨的舉動,更觸動行動黨和公正黨的神經線,行動黨中委黃家和直批阿都拉欣淡比仄是垃圾中的蛀蟲,土團黨不應打開「門縫」遞交入黨申請表格。

他指出,阿都拉欣淡比仄是國陣執政時期的領袖,也是一名惡名昭彰的巫統領袖。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在任馬六甲市國會議員時,因質問為何阿都拉欣淡比仄不被提控,而被判牴觸煽動法令等條文入獄18個月,阿都拉欣淡比仄被指控在2011年聯同其他2人以「拿督T」的名義揭露一支據稱與公正黨主席安華有關的性 愛短片。黃家和說,阿都拉欣淡比仄要提呈入黨表格有其自由,土團黨雖然仍可拒絕入黨申請,不過,以阿都拉欣淡比仄過去對林冠英和安華,以及被指控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種種問題,土團黨應直接把門關上,拒絕入黨。「我們知道他似乎是垃圾中的垃圾,是垃圾中的蛀蟲,他是一個過時的領袖,當權時的所作所為…..土團黨完全不需要考慮,直接把門關上,門縫都不要打開。」黃家和在接受《透視大馬》訪問時強調,近期衍生的巫統議員退黨加入希盟的問題,行動黨一直以來都希望可擬定反跳槽法令來杜絕議員為利益而跳槽。「當一名議員經民選委託後,再退出原來的政黨去加入其他政黨,此舉已是違背民意,也背叛選民的決定。我國需要一個反跳槽法令,我們(行動黨)主張當議員退出原來政黨,他必須辭去其政黨旗幟下中選的議席,然後重新在原議席上陣競選。」??他說,根據現有的憲法闡明,國州議員退黨和辭職後,5年內是不能參選,行動黨希望可達到改革目標是,任何人離開政黨就必須辭去國州議員,被允許重新上陣。另外,黃家和強調,任何接納巫統退黨議員的決定,在希望聯盟4個成員黨中必須取得共識,才能對外發表希盟的立場,而不是如今的個別政黨領袖發表的意見為最終決定。「我們不能要求個別政黨的領袖看法一致,但是否接納巫統退黨黨員,必須經過希盟最高理事會討論後才對外統一發言,我們也不否定巫統議員當中,部分素質與經驗不錯,不過,並不能讓巫統議員憑著素質和經驗來成為加入希盟的通行證。希盟應考量當前的政治局勢,避免任何盟黨收取政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