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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機被控性騷 ,反告逆齡熟女討回150元!

月夜風高,陳姓婦人拖著行李廂步出樹林火車站,搭上1輛老舊的排班計程車。老司機頭頂半禿,見客人上車,興奮打開話匣子,話題卻踰越尺度,婦人強忍心中不快,撐到家門巷口後,下車向前來等待的女兒求援,女兒氣憤PO網指控司機涉性騷。司機不滿,也反告陳婦欠他車資150元,日前獲判勝訴。

陳婦的女兒姚女去年7月17日晚間,在「爆料公社」指控,簡姓司機當晚在母親上車後,不斷以不堪入耳、情色的言語騷擾,年紀雖過半百但臉蛋逆齡的母親因緊張忘記錄影自保,僅口頭告誡他別再說了,但簡男仍骯髒話不斷,母親下車後告知此事,她氣得錄影對質,對方雖道歉,卻矢口否認騷擾,雙方不歡而散。

網友見狀附和,「我們坐車也都會挑新一點的不要看起來變態的」、「分享讓更多人知道,別搭到這台車」、「他的車牌叫妳要TDD」、「TDD=踢弟弟(他的鳥)」。

簡男看到此PO文,認為不是事實,兩度向新北地檢署提告姚女妨害名譽,但都不起訴,因此改向新北地院對陳婦提小額民事訴訟,稱自己絕無言詞性騷擾,反指姚女對他亂拍,甚至威脅他「不拿車錢就不報案」,他沒帶手機無法立即報警,事後提告妨害名譽,又因陳婦、姚女做偽證,討不回公道,連車資都沒拿到,要求陳婦給付車資150元。

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認為,簡男、陳婦、姚女當時已達成共識,同意以簡男不收車資為代價,陳婦、姚女不將此事PO網的方式,來解決紛爭,姚女卻仍PO網警告網友小心,顯然是沒有履行雙方和解契約,簡男據此要求陳婦給付車資,很合理,陳婦雖說自己爭吵中有付車錢,但因無證據佐證,不被採信。

法官今年6月判陳婦給付車資150元,並需負擔訴訟費用1000元。掐指一算,這位老司機為了150元,花了快1年時間打官司,果真是毅力過人的老司機。(饒偉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