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甩 無恥男上載照片 宣傳女方提供性服務
(新加坡15日訊)離婚漢不滿性伴侶要結束關係,連發數百短訊及電話騷擾她,還把她的照片電話放上網宣傳性服務,導致至少3男致電邀約。
《新明日報》報導,47歲被告鄭麟春案發時無業,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2015年11月參加家長工作坊時,認識同樣已經離婚的受害人,兩人成了朋友,更發展出性伴侶的關係。
但受害人兩個月後提出結束這段關係,被告卻不願意,2016年2月底開始發短訊騷擾她,她在社交媒體上屏蔽他,短訊與彩信(mms)功能卻無法這麼做。
被告在網上登廣告,宣傳受害人提供性服務。(示意圖)
受害人將部分短訊刪除,但她之後報警時,警方仍在她的手機找到被告發來的194則短訊。
受害人在2016年3月向法庭提出投訴,兩人隔月接受調解,並簽下同意書不可相互聯繫、見面或傷害對方的生活,豈料被告在簽署同意書僅半小時後,又開始致電受害人。
不僅如此,被告更在2016年4月3日把受害人的照片和聯絡方式放上他的面子書,稱對方提供性服務,另外也在交友網站Locanto登廣告,宣傳對方提供性服務。
這導致受害人接獲至少3名陌生男子與數通不明電話的詢問,受害人為此報警至少4次。
被告因此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另外也因無照擁有氣槍而觸犯軍火與爆炸物法令。
他昨午認罪,案展本月28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