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專頁「路安專案」昨天發布了一段網友投稿的影片,去年11/20,這名投稿網友在台中西屯發現前方的車輛在行車時違規,決定開始跟車蒐證,發現這台車在十分鐘之內就違規高達七次,包含:轉彎時直接進入內車道、國道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三次、行車時滑手機、進入隧道未開頭燈、跨越槽化線等違規。
影片也清楚寫著「即將展開他的罰單蒐集之旅」,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六分局更回應這名檢舉人:「經檢視佐證違規事證明確,本分局業已舉發在案」,最後狂送這台福斯七張罰單,罰款合計高達16500元!
底下網友留言:
「高速公路一堆不打方向燈的,臨時就切換車道,很危險」
「法條的應用,還是要有實例最容易理解」
「我出去遇到誇張的違規魔人也會大獎伺候,紅包朵朵開」
「這要是PO爆料風向絕對完全相反」
「習慣有夠差的駕駛,不過隧道未打燈我覺得隧道太短,咻一下就過太強求他了」
「難怪74一天不車禍就怪怪的,原來哈哈」
看來這台福斯不好過年了
大家行車也要注意不要違規還被檢舉嗄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