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

女人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照顧家庭

讀者故事:

逆光姐你好,我跟男朋友在一起兩年了,今年25歲,原本計劃著今年過年的時候結婚,正在跟男朋友籌備婚禮的事情。可是等到談論婚姻的具體細節的時候,我跟男朋友就吵了起來。

我希望男朋友能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這樣才會覺得在婚姻里有安全感和保障,否則萬一離了婚,我可能什麼都得不到,這樣的婚姻對我們這些女孩來說就是不公平的,憑什麼結婚後女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權,卻要跟著男人一起還房貸,如果生了孩子,還要為了家庭犧牲自己的事業和工作,照顧老人和孩子,像免費保姆一樣做家務帶孩子伺候老人,在雞毛蒜皮的瑣碎中耗儘自己的才華和靈氣,變成一個被人嫌棄的黃臉婆?

結了婚,我就要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跟他的父母一起生活,重新適應新的家庭和生活環境,到了婆家就像外人一樣,回到娘家又變成了客人,想回一次娘家也是非常不易,還會因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遭到婆家人的嫌棄和責備,想花錢就要找男人要,想孝順父母連錢都沒有,這樣的生活很不就不是我想要的。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照顧家庭

相反的,男人結了婚,房子歸他,房產證上只有他的名字,他的事業不受任何影響,不用忍受十月懷胎的辛苦和一朝分娩的劇痛就能輕鬆當爸,孩子給得隨他姓,如果他不想帶孩子就可以不用管孩子,只要說一句上班很累,回家就能當甩手掌柜,把家裡所有的事情都交給我來管,憑什麼呢?

我現在的工資跟他不相上下,一旦懷孕生了小孩,我的工作崗位就會被別人替代,我辛辛苦苦一路走到今天非常不易,為什麼我要為了孩子就犧牲掉我的工作?

我可以同意我男朋友不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但是結婚後我是不會跟他一起還貸的,另外如果他的父母要過來跟我們一起住,那我沒有義務照顧他們,我要照顧的是生我養我的父母。所有瑣碎的事情,必須兩個人分擔,我不是我男朋友請的保姆,我沒有義務照顧他爸媽,我不接受辭職帶孩子或者照顧他爸媽,我有自己的事業要打拚,我需要掙錢給自己買房子,所以我的男朋友不能干涉我任何職業的發展。只要我男朋友出首付買的房子加我的名字,我媽可以不要一分錢彩禮,婚後的房貸我也願意跟他一起還。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照顧家庭

逆光姐回覆:

其實你們兩個人都不夠愛對方,否則為什麼要為了房產證加不加你名字的問題而糾結呢?你們這樣相互計較,算得那麼清楚,其實真的不大適合結婚,就算結了婚也跟結婚之前一樣會互相計較。

當然,我很理解你的想法,對於女人來說,最艱難的那幾年就是結完婚生完孩子那幾年,你會因為孩子而耽誤了自己的事業和前程,這對你來說是很大的犧牲,特別是當你沒有了收入的時候還要看老公和婆婆的臉色過日子,在婚姻里就沒有了底氣。

女人不怕要為家庭付出,最怕的是你為了家庭付出那麼多還得不到你男人和婆家人的尊重,他們還會覺得你做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從你男朋友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你名字這一做法就能看出,你男朋友也沒那麼在乎你,如果結了婚,他不會因為你給這個家生了孩子就更加愛你。嫁給這樣的男人風險真的很大。

你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幫你還貸,更不當全職太太照顧家庭

你說如果你男朋友不在房產證加你的名字,你在婚後就不負責還貸,不照顧公婆,不為了家庭犧牲自己的事業,這個要求其實很合理,畢竟你們結了婚,在房產證不加你名字的前提下,你就處於弱勢方了,將來就算離了婚,你只能得到婚後共同還貸的一半,但是房子增值的部分你什麼也得不到,共同還貸的部分跟房子增值的部分是不成正比的,此外共同還貸的部分還要提供證據,如果女方的錢是開銷,男方的錢是還貸,離婚後你連還貸那一部分都沒有分。如果你沒了工作,你將陷入很被動的境地。

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要把什麼都算得清清楚楚的地方,如果什麼都斤斤計較,那兩個人的感情勢必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如果你男朋友肯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那是皆大歡喜,畢竟結婚後女人要為家庭付出更多;如果不肯加你的名,你的要求也是無可厚非,完全可以理解,就是你那些要求其實執行起來挺難的,除非你真的不生孩子,只要生了孩子就會在孩子身上耽誤大把的時間,喪失你升職加薪的各種機會。

另外,我覺得你男朋友真的不夠愛你,你應該更多地考量一下你們的感情,婚前已經有了芥蒂,婚後出現各種問題就會小題大做。要知道你跟他結婚,把你的一輩子都賭上了,他卻不願意給你任何保障,加個名字太正常了,畢竟婚後要一起還房貸的。

-end-

你們對於文中女主的故事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