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4日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通緝犯劉特佐涉嫌以沙烏地阿拉伯回教聖城的房地產交易,掩蓋自己將1000萬美元(約4070萬令吉)匯入「一號大馬官員」帳戶的行為。
根據「當今大馬」引述美國司法部訴狀內容,這筆資金是1MDB案中Good Star階段,一號大馬官員涉嫌收取的2000萬美元的一部分。
美國司法部曾在2017年6月,揭露劉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有限公司,於2009和2011年先後接收了疑似盜自1MDB的7億美元和3億3000萬美元款項。
Good Star較後將2450萬美元匯入一個由「一號沙地同謀」和「二號沙地同謀」在沙烏地阿拉伯利雅得銀行的聯名帳戶。
與26億案帳戶相同
訴狀透露,該帳戶於2011年2月和6月分別拿到錢後,在數日後就以每次1000萬美元的方式,兩次轉帳至一號大馬官員帳戶。
劉特佐當時向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謊稱,2011年6月的匯款是為了在麥加和麥地那投資房地產發展,而這是他跟一號沙地同謀達成的投資管理協議。
訴狀也揭露,一號大馬官員接收2000萬美元的帳戶,與在「26億案件」時中用以收取的帳戶,實際上是相同。
儘管被指為一號大馬官員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曾堅稱6億8100萬美元(約26億令吉),是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更出示信函證明。
惟美國司法部指,Tanore金融機構當時以假名義,將上述資金匯給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