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情侶台灣產子棄嬰案 Part 8今早驗屍1小時 憑「一口氣」斷定 棄嬰或殺嬰
(新加坡5日訊)女嬰被棄時是生是死,關鍵在於女嬰是否有過「一口氣」,如果證實女嬰死前吸過一口氣,就可能斷定為「謀殺」!
《聯合晚報》連日報道,上個月26日凌晨3時50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指用黑色塑料袋裝著新生女嬰屍體,丟進台北西門町一家烤肉店的廚餘桶。
法醫今早解剖女嬰
台灣警方根據線索,追查到該男子相信是一名23歲的新加坡王姓男子,他和24歲的郭姓女友19日就抵達台灣,並於案發當天下午4時30分離境回返我國。查案人員也在客房浴室排水孔找到血跡、毛髮和一小塊的胎盤,經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後證實與女嬰吻合。
種種證據都指向這對獅城情侶,兩人涉案的嫌疑重大。
女嬰的遺體,已在今早9時開始解剖,並已順利完成。北地檢署發言人陳佳秀說,案件仍在搜證階段,解剖結果屬偵查秘密,因此目前不能公開。警方會等法醫研究所鑑定死因,並搜集現有跡證及釐清犯罪事實後,再擬定調查方向。
「如果有必要,將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新加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請新加坡警方協助調查。」
另一方面,據台灣媒體報道,女嬰解剖結果預料在來臨一周或兩周內公布。除了釐清死因,法醫要釐清的另一大重點,就是鑑定女嬰是否曾有一口氣。
根據台灣法律,只要出世後吸過一口氣,女嬰就符合法律上「人」的定義,要確定女嬰曾否呼吸過,其實只要用一盆水就能測出。
一名資深法醫告訴媒體,要判定女嬰是否有「一口氣」,就必須斷定女嬰的肺泡有沒有氣體通過。
法醫表示,初步的做法就先看女嬰的肺臟會不會浮在水面上,如果肺泡有氣體通過,肺臟就會浮在水面上,反之則會下沉。接下來的步驟則是進行肺臟切片,檢視肺臟是否擴張過。
台灣新加坡沒簽
司法互助協定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道,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受詢時指出,台灣與新加坡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定,所以移交犯人較為困難。
不過,雙方在刑事個案的互動相當積極,因此若新加坡向台灣請求棄嬰案資料,台灣將盡力配合。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也進一步表示,基於司法互助的需要,雙方可針對個案向對方請求提供相關調查證據,而因為之前有過多個合作案例,意味著實質上司法互助順暢。
針對台灣是否已向新加坡提出相關司法互助,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指出,目前不便發表意見。若是檢察官認為有需要,就會透過法務部向新加坡提出請求。
尚未發出正式通函
請求新加坡助調查
據報道,台灣刑事局國際科上個月28日已將棄嬰案的案情和情侶身分等資料,通報給新加坡警方,但尚未發出正式通函請求協助調查。
當地警方認為,台灣和新加坡未有引渡條約,因此台灣無從強制采檢情侶DNA,只能尊重我國警方及當事人意願,因此很難押回台灣調查。
台灣律師廖芳萱則說:「新加坡和台灣沒有引渡條約,因此若不是重罪或司法互助,很難押回台灣助查。」
也有律師認為,一般情況下,犯罪人國籍的政府通常會透過自己的司法體制進行調查。他們因此認為,情侶在新加坡受審機率高。
雙方無引渡條約
案件至今沒結論
香港男子2018年涉在台灣謀殺女友後出境,儘管死者父親跑到台灣報警,至今懸而未決。
隨著獅城情侶涉嫌棄嬰案曝光,去年發生的香港女子謀殺案也因雙方無引渡條約,成為台灣媒體討論的焦點。
去年2月7日,20歲香港女子潘曉穎被殺,過後裝入行李箱棄屍的恐怖案件。雖然警方過後確認涉案的是他的19歲男友陳同佳,但因無引渡條約和司法互助安排,至今仍未結案。
據報道,這對情侶在酒店房內吵架後,陳同佳將潘曉穎勒死後,裝入行李箱內遺棄在淡水區竹圍站外的空地。
屍體一個月後被警方發現時,已嚴重腐爛,而檢驗結果顯示她當時其實已身懷六甲。
警方調查後鎖定死者男友涉嫌謀殺,而死者父親自到台灣報案,但因台灣和香港沒有引渡條約和司法互助安排,案件至今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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