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美,人如其名,長的還算可以,我畢業後回到了家鄉的小城市上班。我對另一半的要求,是有錢,有顏,對我好。不過挑選了幾年沒有合適的,後來在聚會上認識了文濤,他開始追我,每天事無巨細的關心著我,我需要他的時候總是在我身邊,有點錢他就拿給我花。
我被感動了,跟他走到了一起。談了一年,他跟我提出了分手,只是說性格不合,後來才知道他前女友回來了,所以他只能放棄我了。我很傷心,但是傷心歸傷心,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我不能因為一棵樹錯過整個森林。
我和現在的老公是在婚禮上認識的,我是伴娘的閨蜜,他是新郎的親戚,他長相帥氣,忙前忙後幫忙招待客人,我對他也有好感了,我們吃喜宴的時候,正好挨著就聊了會。我們倆年齡相仿,學歷都是本科,我在心裡默默想了下,兩個人在一起也不錯。
之後我們時不時的聊天,約著吃飯,喝茶,他追我的時候,我一口答應了。戀愛的時候是很,可是當我去他家的時候,發現他家太窮了,他媽媽身體不好,常年吃藥,爸爸種地也幹不了多少活,家裡房子都很破舊。我呢,那時候覺得愛情可以戰勝一切,只要兩顆心在一起就行了。
我爸媽反對這門親事,說老公一個月賺四千塊,家庭負擔重,嫁過去可是要吃苦的。弟弟也不同意我嫁過去。我那時候不知天高地厚的說,反正我們要在一起,他對我很好,除了他我誰都不嫁。這樣鬧騰了將近一個月,我爸媽鬆口了。
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老公,我覺得婚後肯定會幸福的。可是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結婚的時候我們買不起新房子,租房住,水電費還要省著點,我和老公一個月加起來工資八千塊,婆婆一個月最少要吃一千塊錢的藥,病情嚴重的話需要人照顧。
婆婆本來生病的時候是公公照顧的,但是老公說他都結婚了,媳婦應該做這件事,讓我請假回去伺候。我伺候一兩次也就罷了,可是婆婆經常生病,我這樣請假下去,工作都要丟了。而老公呢卻不以為然,總是把他媽媽放在第一位。
我省吃儉用,想存錢買個房子,租房子住實在是太沒有安全感了。我化妝品都去超市買一二十塊錢的,衣服淘寶上買,能省就省。老公呢,卻不在乎,經常呼朋引伴,每次搶著付錢,他是講義氣了,我們生活卻更緊迫了。
沒有錢,連孩子都要不起,想到要買房子,孩子上學,我就頭大了,現在才知道爸媽為什麼反對我結婚,有些後悔了。
我結婚後,也沒有給爸媽買過什麼東西,逢年過節人家都給父母備上厚禮,而我呢只是帶點牛奶水果,爸媽說不要我的東西,只要我過的好就行了,可是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三年後,我們離婚了。我們離婚的原因是,老公背著我把家裡的錢借出去了,借了2萬,沒跟我商量,我失望攢多了,就爆發了,直接去離了婚。
我離婚收拾東西回娘家,覺得自己沒臉見人。到了家那邊的車站,看到接我的人,我哭了。爸爸媽媽弟弟都來了,他們安慰我說,不管我怎麼樣,都是自己家人,只要我開心就行了。
這才是血濃於水的親情,我感謝自己的家人,我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價,我以後會好好生活,希望遇到最合適的人,大家祝福我嗎?
(情感圖片來源於網絡,和內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