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的「應該」或者「不應該」就能說清楚的,就拿這個問題來說,首先得弄明白所謂「全面清除流浪狗」的目的。
流浪動物產生的根源在於現在人們得到一隻寵物實在太簡單了,而且有一些人養寵物的意識也不到位,沒有文明、規範的飼養,這才是城市裡出現流浪動物的根源。
支持完全取締非法狗市(源頭之一),並清除流浪狗,同時配套寵物法律,任何飼養販賣寵物犬的人,必須對寵物做到晶片管理,出現遺棄需要處罰,任何飼養寵物都需要監控,違規將受到處罰,特別要求儘快讓朝陽大媽馬上上崗,監控電話投訴,網站上傳違法視頻照片,處罰外加社會監控!
所以如果不治理根源,不管做多少次「全面清除流浪狗」的事情,都是勞民傷財而已,治標不治本,有時候可能連「標」都治不了,只是給某些一個發泄情緒、安撫恐懼的藉口罷了。
學習德國日本,讓居民的環境不要再有惡狗,狗屎,受傷的無辜群眾,不必要的矛盾。
對於非法抓狗販賣於食用的也要處罰,食品安全法規有,正常的吃狗必須納入畜牧管理範圍,偷狗殺人的就可以避免了!寵物是財產,偷竊當然按偷盜財產論處。
法規重點規範飼養者的責任,不牽狗,大狗不帶口罩,隨地大小便不收撿都要處罰。
如果說到「人民群眾人身安全受到極大威脅」的話,每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數是狂犬病的百倍以上,每年因為吸菸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的腫瘤、癌症死亡人數是狂犬病的萬倍以上,如果狂犬病都算是「極大威脅」的話,這些殺傷力百倍、萬倍的因素算什麼?種族滅絕嗎?
市政部門強化晚上寵物收容管理的隊伍,確保不要出現寵物狗變流浪狗,流浪狗在繁殖的二次危害。
所有這些違法應該是計入個人信用體系!
寵物就是寵物管理,食用狗需要畜牧管理,市政市容管理要責任到人,增加管理飼養就業和寵物消費規範體量,增加稅收收入,大家都造福,減少矛盾,何樂不為?!
最後還引導到「人的安全是不是比流浪狗性命重要」這個點上,其實就是在偷換一個概念,引導「只要殺了流浪狗,人就徹底安全了」這個奇妙的想法,這是恨狗人士常做的事情。
流浪狗確實應該「清除」,但是是需要像德國那樣養狗規則健全的國家,從根源上清除,以完善的管理手段和規定治理問題,而不是跟文盲、暴徒一樣一味宣揚、鼓動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