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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你想讓你家人過好日子,想養著妹妹,可以,我們離婚,我不妨礙你

從民政局出來後,看著手裡的離婚證,心中有點恍惚,但我對離婚還是沒有一丁點後悔的。劉城蔫蔫地走到我旁邊,其實剛剛簽字的時候他就猶豫了,只是還拉下不面子,咬咬牙就簽字離婚了。此刻訕訕的想說點什麼,卻又不知道怎麼說。

我看著他,笑了一下說:那你忙你的事去吧,和剛剛說好的一樣,我下午晚點去拿我的東西,到時候鑰匙就放桌上。說完我就走了,沒有理會他在背後的挽留,我要去逛街,去買衣服,去吃自己想吃的東西,這1年來,這麼沒有顧慮的隨心所欲還是第一次,居然是在離婚後。

我倆是大學同學,戀愛的開始其實挺老套的,因為來自同一個城市,在離開家鄉老遠的異鄉,我和他彼此之間就多了幾分親切。沒有一見鍾情,但在日常的相處中,那些點點滴滴還是很溫暖人的,也漸漸的讓我倆互生情愫了。談不上誰追的誰,在大二第一學期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彼此喜歡,完全沒有考慮感情以外的事情。

沒有雜質的感情很甜蜜,心心念念的就是要在一起,要結婚。畢業後我們回了老家,在找工作的同時,和自己爸媽說了自己的戀情,表示想結婚。那個時候,因為我爸媽去打聽,我才知道,他家經濟條件不是不好,是很不好,爸媽都差不多算是坐吃山空的人,有一搭沒一搭的上著班,他還有個妹妹,不好好念書,天天就知道瞎混。全家人以前指著他爸媽那點工資生活,劉城的大學還是助學貸款的,現在就指著他找份好工作養家呢。

我爸媽不同意,說我們家雖說不是有錢人家,也從沒想著讓自己女兒嫁多有錢的人,但也不希望她婚後吃苦受委屈。我媽說我想得簡單,說婚姻不僅僅是感情就夠的,再說了,你覺得你們感情好,那還不是因為沒有牽扯到現實生活中,一旦有了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你再看到底是不是真的好。

另外雖說養大了兒子,以後兒子養爸媽是再正常不過了。但沒人像他爸媽一樣,兒子才畢業,就徹底辭了工作,早早就擺出一副要享清福的姿態來。這樣的家庭不適合嫁,嫁過去就是一大家子混在一起,你幫著一起養家還不落好,而且極有可能是一輩子,因為對方享受這一切,習慣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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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我雖說聽來也覺得很有道理,但在感情深厚的時候去想,自然不客觀,覺得這些都是最壞的想法,劉城不會是拎不清的人,我們倆不會把日子過成那樣的。我堅持要嫁,和爸媽吵了好幾回,最後背著他倆領證結婚了。因為劉城那時找到的工作,薪水這些都不錯,還有一個特別好的就是,已婚的員工,公司以很少的租金提供一居室的單獨宿舍。

剛好他家確實沒法給我們買婚房,我爸媽又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我一看這個條件不錯,就答應了他的求婚。領證之後就收拾了自己的衣物從家裡搬了出來,氣的我爸媽大半年沒理我。這套1居室,聽說之前他一個同事住了3年,夫妻兩人努力存錢,首付買房後才搬走的。

我和劉城說,我們也要加油,咱倆的工資也不差,辛苦幾年也能存夠首付的,到時候我們買婚房然後辦婚禮。他笑著點頭說那必須的,那時他的眼神真誠,語氣雀躍,我寧願相信他是婚後被婆婆說的多了,才忘記了初心。

有了這個兩人之間的約定,我是一門心思的努力著,他工資比我高點,我想著他的錢存起來,我的用來日常開銷。除去他爸媽生活費,偶爾的各種理由的再要點錢,還時不時的給他妹妹買點啥,我每月的工資所剩無幾。就那麼點剩下來的,我還是想著存起來,能存一點是一點,不捨得吃,不捨得穿,恨不得一分錢都不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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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什麼用呢,兩個人的約定,光靠一個人是沒用的。劉城每月我以為存起來的工資,存是真的存了,只不過是轉給婆婆給妹妹存的。理由是他吃過的苦,不能讓妹妹再吃一遍,也不想爸媽為妹妹以後的婚事操心,諸如此類的。我知道的時候,真的是目瞪口呆,面對我的質問,他還覺得我太過於計較,說也就這幾年,他就一個妹妹,我要體諒一下,妹妹結婚後不就好了。

到底還是被我爸媽說中了,他們擔心的原來不是我所認為的最壞的想法,在劉城看來,這就是件自然的事情。我和他結婚了,那就是一家人,那他的責任我自然要一起承擔的,所以我怎麼能因為他給他妹妹錢而和他吵呢。我看著我一直以為拎得清的他,氣笑了,我這1年來做的一切,簡直是個笑話。

吵到最後,他表示對我很失望,堅持認為自己沒錯,說以往戀愛的時候覺得我是個溫柔體貼明事理的人,怎麼現在變成了這樣。還說當初以為我願意和他領證結婚是因為感情,他還很感動,結果我居然因為一件他沒有錯的事情指責他。面對他絮絮叨叨說的這麼多,言辭鑿鑿,這些想法早就根深蒂固,不是我所能說服的。我不想再和他辯解,衝著他說:你說的對,是我冷血又自私,那我們離婚吧,我成全你的有情有義。

他在一愣神之後,臉漲得通紅的說,好,離婚就離婚。離婚協議很快就寫好了,為了不和他扯皮,我沒堅持要他把錢拿回來,雖說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隨後就趁著他還沒反悔,趕緊就去領離婚證了,迅速的讓我自己都覺得奇怪。可是冷靜下來,其實也簡單,心死其實是一瞬間,如果當初你為之努力的原因,你知道被辜負,被欺瞞的時候,那麼真的會對這段感情疲倦的。

你想讓你家人過好日子,想養著妹妹,可以,我們離婚,我不妨礙你

最終沒有一個人回去拿我的衣服,而是回了娘家,我準備第二天和爸媽一起過去,這樣省的還要聽他說一些有的沒的。可能有人說我草率,覺得用離婚嚇唬他一下就好,我覺得這個沒必要,因為一個人如果從骨子裡就這麼認為的話,哪怕暫時因為某種原因妥協,那遲早還是會繞回去的,還是不折騰了。

所以說,姑娘們,爸媽的意見有時候真的是要聽,就算再不認可,至少要認真的去思考。其實有時候他們真得能看的比我們更深,而不要覺得他們是故意為難自己。不要像我這樣,一點都不聽,用自己那點淺薄的認知,輕視了婚姻的不易,最後自己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