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是一名農村女孩,她長相漂亮,學習努力,考上了不錯的學校。她想留在大城市改變命運,因此畢業後就租了房子找工作。
但是無奈沒找到好工作,她還要吃飯買衣服,因此就找了份前台的工作幹著。公司的一個小主管叫劉明,他呢,覺得王珍漂亮,工作挺認真,每天到前台去,都會不自覺的多看她幾眼。
一次公司組織摘櫻桃,一群人開開心心去了,大家興高采烈摘著吃。王珍呢也很高興,劉明過來打招呼,他們倆有說有笑的聊著天,王珍不小心腳底一滑,劉明眼疾手快拉住了她。
兩個人看起來像抱在一起,王珍紅著臉說謝謝。不過因為這個小插曲,倆人關係好像更好了。
王珍對劉明是崇拜的,不到30歲就做到了主管的位置,平時為人也是很謙和,工作能力強,名牌大學畢業,家是本地的。從各個方面來說,劉明都是個完美的男人。
可是完美的男人到哪都會惹人注意,公司里有不少小女生惦記著他。但是劉明經常跟王珍發信息,說笑話,好像對她有點特別。
王珍是喜歡他,但作為女孩子不好表白。一次她半夜發燒,無意撥打了劉明的電話,他二話不說開車過來拉著她去醫院,照顧了她一宿,還給她請了假。
王珍覺得這種關心太溫暖了,她不由得問:「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劉明沒說話,拉著了她的手,王珍高興的要跳起來了。
他們確定戀情不久,劉明說:我們在一個公司,不太好,要不你辭職吧,我養你。王珍聽到這句話覺得很有道理,欣喜若狂的辭職了。她每天在租的房子裡盼著男友回來,開始蜜月期兩個人難捨難分,牽手買菜逛街,一起談論未來。
直到談婚論嫁的時候,王珍才知道劉明有過一段婚姻,前妻是在銀行工作,非常優秀。她有些不高興,但是轉念一想,不離過婚,可能也輪不到自己吧,因此她沒介意,歡天喜地跟他結婚了。
婚後她做全職主婦,每天洗衣做飯收拾家裡,老公是給她錢,但每次都要看老公的臉色。老公越來越忙,她呢每天都很無聊,做完家務後就看電視。
婆婆讓她趕緊生個孩子,王珍不久後懷孕了,老公這才收了收心。生下女兒後,老公又開始早出晚歸。婆婆讓她接著要二胎,她拒絕了,婆婆不高興。
當她發現老公跟公司了其他人曖昧的時候,心涼了,好像他娶自己就是為了生孩子一樣。王珍沒有跟父母商量,提出了離婚,孩子歸老公,他拿著十萬塊錢回家了。
父母都是思想傳統的人,他們覺得女兒離婚有些抬不起頭。因此王珍回家的時候,母親不願意搭理她,她問:媽,我餓了,有沒有飯吃啊。
母親說:沒有東西吃,想吃不會自己做啊。王珍有些不開心,回到房間關上門,她覺得自己很委屈。
一會她聞到一陣香味,不由的起來看看,看到廚房裡媽媽在做她最喜歡吃的糖醋排骨,王珍紅了眼眶。世界上最愛孩子的還是父母吧,哪怕是刀子嘴豆腐心,也是滿滿的愛。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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