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就是仇富,見不得別人好,別人好了他會心裡不平衡,別人不好了他會很開心,會幸災樂禍,我弟媳就是這樣的人。
我家裡有兩個孩子,我和我弟弟。我父母並不是重男輕女的人,所以我結婚的時候和弟弟結婚的待遇一樣,我媽給弟弟出了10萬的彩禮,同樣也給我出了10萬的陪嫁。
可是弟媳就不樂意了,她覺得: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不用給陪嫁的,得往自己手裡撈錢,錢到自己手裡才有安全感。因為這件事兒,弟媳非得跟我媽鬧,說我媽給我錢就是偏心我,覺得我媽給的彩禮少 ,非讓我把錢還回來才行,我媽肯定不會答應她了,但她不但給我媽鬧,還跟我弟鬧,威脅我弟不把錢還回來就跟他離婚,我怕他們小兩口過不好日子,主動把錢拿了回來,弟媳看著我的時候是一臉得意。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老公家有錢,我不在意這10萬塊,如果這10萬塊錢可以讓弟媳安心過日子,就算給了弟弟又如何呢?我和弟弟關係很好,不能因為這10萬塊錢讓小兩口離婚吧!
弟媳生了個女兒,現在懷了二胎,六個月了,而我呢,現在也懷孕了,已經五個月了,還是又胞胎,我媽經常喊我回家吃飯,所以我經常回去,可是弟媳看到我雙手空著,總是嘲笑我:你嫁人了就是我家的親戚,哪有親戚串門子兩手空空呢?我只笑笑不說話,我可不想告訴你,我每個月都會給我媽3000塊錢的,我媽不要,是我硬給的,她把我養這麼大不容易,我要學會感恩。
當弟媳得知我懷的是兩個男孩的時候,弟媳更加不開心了,因為她二胎懷的還是女兒,她是農村的女孩兒,所以覺得懷了女兒在婆家沒有立足之地,又跟我弟鬧去,她說她沒有安全感,房子沒她的名字,她再生個女兒的話肯定會被我媽和我弟趕出來的,還指著我說:你現在好了 ,憑著懷了兩個男孩兒在婆家站穩了腳,有花不完的錢。
弟媳鬧的結果就是我媽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我也拿了2萬塊錢給她,她說如果我不給錢的話就說明我這個姐姐很無情,明明有錢卻不幫助弟弟。為了弟弟家庭和諧,所以這個錢我掏了。
弟媳現在不斷地鬧,我弟弟都反感起來了,他們兩個吵架的次數增多,我弟打來電話說這日子真過不下去了,我勸他別想太多,弟媳是懷孕了有點抑鬱,生了孩子就好了。而弟媳知道我弟打電話給我以為是我要勸他們離婚所以又跟我鬧,最後被無理的要求要走2萬塊錢這事兒才罷休,這點兒我弟是不知道的。
我覺得大姑姐做到我這份兒上已經足夠了,沒想到弟媳生了我去看她和孩子,她卻拿腳絆我,我差點摔倒,但是孩子提前半個月和我們見面了。我不敢告訴弟弟,怕他們會離婚,可是這件事情不知道怎麼的還是被弟弟知道了,據說這是被一個親戚看到的。我弟很生氣,就把她趕了出來。
弟媳現在走投無路了,我弟非要跟她離婚,我媽也不喜歡她,所以她來求我了,讓我跟弟弟好好解釋,她還說孩子還小,想好好過日子,以後再也不會這樣了。她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求我,真的很可憐。
我該去勸弟弟嗎?兩個孩子還小,也不能沒有媽,而且現在弟媳已經知道錯了,想好好過日子了,我是該幫她一把還是不幫呢?雖然我原諒了她,但是我媽和我弟的怨氣真的很難消,就算她回去過日子了估計以後也不好過,如果離婚,可憐的就是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