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1歲,弟弟今年26歲,家庭條件不怎麼好,弟弟今年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沒什麼收入,因為家裡一直是租房子住,父母一直希望能夠買一套房子住,畢竟我們兩個年齡都大了,爸爸媽媽都希望我能夠拿點錢給他們買房子,所以就開口向我借錢買房。
我們老家那邊的房子要二十幾萬吧,不包裝修。他們現在自己手頭上有六七萬的樣子吧,再加上今年爸媽與我阿姨在開早餐店非常的辛苦,一年賺五萬的樣子,因為太辛苦了,他們最多也只打算做兩年就不做了。
我目前還是單身,沒有找男朋友,因為做點小生意也虧本了,暫是沒有其它的工作,也不想再像從前那麼拚命的工作而耽擱自己的婚姻大事,所以打算去公司上班這樣也沒那麼忙,上班工資估計也有兩三千元一個月吧,在廣州也就難以生存了。
今年我媽就向我開口借15萬元,我本來總共所有的積蓄差不多也只有這麼多的錢,回了一次老家,看到他們非常的辛苦,也希望他們能夠過上好日子,可我又想到這個房子以後買的是給我弟弟,沒有我的份,一下子要我借這麼多,我也很擔心我弟以後不會還我。後來我阿姨在一旁說,說到時叫你爸寫個欠條給你,叫你弟還你,如果你弟到時不還,你就把房子賣掉。我當時想了一下,覺得這樣也行,所以第二天便開口就給我爸說了一下,說願意借十五萬元給他們買房,還叫他們去看房子。
後來回來廣州後,我跟朋友商量了一下,朋友說,你一下子借這麼多的錢給他們,你一點錢也不留著防身,你弟弟目前也無償還能力,你以後怎麼辦,如果萬一你一兩個月沒出去工作都沒錢交房租,廣州的開支這麼大,你到時去外面借都借不到,還說這個錢借出去,你弟就很難還了,還不知道會不會還。我心裡想了也是的呀。我朋友就建議我要麼少借一點,要不就是以自己的名義去銀行貸款按揭買一套房子給你父母住。
他們在跟我說房子的時侯,我就試著跟他們電話商量一下,我說,以我的名義去我們鎮上買一套房子給你們住,不要你們出一分錢,我去自己銀行貸款或者找朋友借,房產證名字寫我的,永遠留給你們養老住,你們在生之年,我絕對不會要回房子,弟弟結婚也可以住在這裡,只要弟媳與你們合得來,弟弟40歲之前都可以住在這裡,他如果有錢可以自己另買。
我這樣跟我媽說了之後,我父母不同意,說他們要以自己的名義去買,要我借錢給他們買。他們堅持要以自己的名義買房,我也沒說什麼,不久他們就去看中一套房子,然後馬上就簽了合同,首先付一部分的定金,待房子建好後明年再付全部餘款。簽合同付定金時,他們馬上給我打電話,在電話中,說他的存摺是定期的,叫我馬上先轉五萬元過去付定金。之後我轉了五萬元給他們付了定金。我當時有一點的生氣,畢竟借這麼多的錢給他們,也沒有說打什麼欠條,或者一個說法,就打電話讓我直接把錢轉過去。
後來我打電話問我爸房子的事情,之後我爸語氣很重很嚴肅的說,說樓下還有一個車庫,你看你要不要那一個車庫,我說買個車庫當然是最好的啦,但是要有錢才好買的呀,現在不是沒有錢買嘛,他語氣仍然很重的說,所以就問你嘛,問你要不要買嘛。
我然後就說,買當然是最好,可不是沒有錢嘛,我說房子以後是我弟的,你們覺得好就好。然後我爸馬上就更加嚴肅的近乎命令式語氣的說,那你願意拿多少錢出來的呀,我說,我昨天晚上我跟媽媽說了,經濟也比較的困難,借十萬元給你們。然後我爸就態度很不好的說,那你之前就放話說借15萬。這房子要這麼貴,房子19萬,車庫5萬,包括其它的雜七雜八的東西都要二十七八萬了。
聽到他這樣說話時,我很生氣的說,你不會去向其它的親戚借嘛,為什麼只向我借?後來我還說,我現在年齡也大了,也沒有找男朋友,身上也比較的緊張,我不可能一分錢也沒有吧。我本來是打算去賣貨把貨賣回來賺點錢,可現在貨不是賣不出去嘛,到現在這麼大年齡也沒有找男朋友,我也不知道單身到什麼時侯,我也得為自己想想吧。
沒有想到我爸說,你到現在還沒有找男朋友那是因為你自己要求高嘛。因為我們家的親戚曾經幫我在老家介紹了幾個男孩子,我不喜歡,都沒有談,他們就說我要求高。
說實話聽到這一句話時,當場就哭了,說實話,別人說我要求高就算了,我爸爸竟然說我沒有找男朋友是要求高,話意之外的意思就是不認同你這個女兒,覺得你這個女兒隨便找個男人嫁了就算了,介紹這個不行,那個說不行,還要挑什麼挑,
我心裡非常的生氣,然後是我媽接的電話,我把這個這一些話說給我媽聽了,我說,看到你們那麼辛苦,我好心借錢給你們買房子,沒有感謝,爸爸竟然嫌我借錢借少了,還說我沒找到男朋友是因為我要求過高,我很生氣的說,這個錢我可借給你們,也可不借給你們,你們現在去外面看一下哪個女兒,會把所有的積蓄都借給你們買房子,有幾個女兒願意一下子願意拿這麼多錢出來?
然後我繼續說,這個房子你們自己買,自己住,以後過年過節,我都不會回家住,我是生是死是活,找不找男朋友,結不結婚,都不需要你們過問。我一邊哭,一邊說,我媽就在一邊安慰我,說讓我別讓放到心裡去,說不要跟我爸太計較。可是說實話,經過了這一次,我跟爸的關係已經破了,因為我沒有答應借15萬,後來說借10萬,留點錢防身,我媽也對我有一點意見,當然意見沒我爸反應那麼明顯,爸爸居然後來說不認我這個女兒什麼的。
他們現在知道我手頭上有這個錢,不借給他們估計他們會對我意見更大,朋友說現在就應該讓爸爸打個欠條,我心裡想,如果真要讓他打欠條的話,我估計我們父女的關係從此就會一刀兩斷。
我好心借錢給他們,剛出來工作那幾年,已經給了家裡六萬元,現在他們說要買房子,又借了十萬元給他們,我付出這麼多,得到的竟然是這樣的結果,搞得家庭關係很僵。我難道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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