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婚姻面臨著離婚的危機,不知道還能不能度過這一關。離婚的事是我老公提出來的,雖然是他提出來的,但事情的起因卻是因為我婆婆。我這個奇葩婆婆,怎麼說她呢,真是跟人家的婆婆不一樣。
結婚的時候,婆婆說家裡暫時買不起房,讓我跟我老公先租房子住。
我也不是那種貪圖錢財的人,就同意了。我的這個做法,很多人都誇我,誇我現在這麼通情達理的年輕人真是不多見了,我婆家真是娶到了好媳婦。
可沒想到,等我過了門才知道,原來婆婆是騙我的,她說沒錢給我買婚房,卻借錢給小姑子讓她買了房子。知道這件事以後,我就非常生我婆婆的氣,原來她對小姑子跟我這麼不一樣,真是讓人寒心。這件事讓我對婆婆的印象一落千丈。
後來,我們勵志自己買房子吧,這幾年我跟我老公手頭有了點錢,終於能付得起首付買房子了。買房的時候,我婆婆又開始鬧事了,她說我兒子買的房子要加我的名!婆婆的這個要求真是讓我措手不及,哪有這種道理!如果當年她不做那事,對我跟小姑子一視同仁,或許我還能考慮一下她的這個要求,可是她那樣對我,我如今是無論如何不會答應的。而我老公又愚孝,威脅我說,如果不願意就離婚,媳婦可以再找,媽只有一個。唉,我該怎麼辦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