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小的時候,我媽媽嫁給我爸爸,我爸爸是很有能力的人,他和我媽結婚兩年以後,就憑藉自己的本事從鄉村走到了城市,他和我媽媽在市中心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我媽媽也在市裡開了一家衣服店,那是92年的時候,衣服生意還是很好做的;我媽每天下班以後,就回來給我做好吃的。
只是後來,爸爸得了車禍以後,把房子和財產都留給了我媽媽,誰知我6歲那一年,媽媽因為癌症,小小的我被送到了鄉下奶奶家裡,奶奶去世以後,由二伯將我養大,聽奶奶說,我媽媽最後的遺囑把房子留給了自己的娘家弟弟,也就是我舅舅,我那時候還是很天真,沒有意識到這些。
只是從我媽媽走了以後的18年里,舅舅沒有來看過我一次,仿佛沒有這個孫女,還是因為姥姥姥爺去世,我才去看望了老人最後一面,因為他們畢竟是我的親人。
後來我結婚前的時候,小姨來了,小姨對我一直很不錯,因為我媽媽生前對小姨很好,小姨來看我出嫁,她幫我整理了一下午要帶過去的衣服鞋子還有其他的嫁妝,最後笑著說:「丫丫出息了,你媽媽要是能看到你出嫁就好了!」
最後小姨拿出一封保存了很久的有些泛黃的信,說:「你媽媽走的時候交代過,那時候你還小,你媽媽委託你舅舅去辦房子的事情了,你媽媽那時候已經病重了,她給我留了一封信,說是裡面是她寫給你的話,大姐說等你結婚的時候,給你看的。
我顫抖著手拆開信封,看完了以後,就哭了,原來我媽媽希望我嫁的好,她給我留了一套房子和一筆錢,讓舅舅幫我保管,等到我結婚的時候,再給我;信上說她很愛我,讓我以後勇敢堅強的活下去,天天開心,天天快樂!
我淚流滿面的讀完這一封信,原來媽媽並不是像奶奶說的那樣絕情,而是她把一切託付給舅舅,就是希望舅舅能夠好好將我養大,但是我知道我媽從小疼愛的舅舅,他卻十幾年來從來沒有看過我,也沒有提過房子和錢的事情,想想就覺得很心寒。
我看了信封,第二天婚禮結束,就拿著戶口本和我媽媽的信告了舅舅,丈夫一直在幫我,我們到處詢問舊人,才知道原來當年房子拆遷,舅舅拿著戶口本去街道辦理有關手續。哪裡知道,他偷梁換柱,把戶口本上的名字給改了,自己得了一套新房,我被送到了奶奶家,我媽當年留給我的5萬元,也被舅舅拿去做生意了,想到這些,我心裡就很難受,因為舅舅對外宣稱,這一切都是我媽主動留給他的。
母親的房子現在已經價值百萬了,最後我還是拿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