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013年,雖然已經過去5年了,但我心裡一直無法釋懷,五年來我一直勸說自己放下放下,但是只要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就會如鯁在喉。今天我把事情的真實過程記錄下來,是希望各位網友對我們的對錯有一個客觀的評價,如果大多數人認為我的錯誤更大,我願意低頭認錯。
2009年婆婆家要拆遷,按照當時的拆遷政策,每人可以得到70平米的回遷房指標,獨生子女可以得到90平米。回遷房有70平米、90平米、120平米三種戶型供選擇。我們整個大家庭共有8口人,公公婆婆、我們一家三口,小叔子一家三口。因此,公公婆婆得到了2個70平米的指標,我們一家由於孩子是獨生子女,得到了兩個70平米,一個90平米的指標。小叔子一家孩子也是獨生子女,但由於孩子出生時間晚於拆遷生效日,得到了3個70平米。我們一家在市區有單位分配的房子,回遷的房子主要用來出租,考慮到方便日後出租,我們選擇了兩套70平米,一套90平米的房子。公公婆婆選擇了一套120平米的三居室,把剩下的20平米指標給了小叔子,因此小叔子一家有了這20平米也選擇了兩套70平米、一套90平米的住房。
當時婆婆跟我說,現在把這20平米的指標先給小叔子,等兩位老人百年之後,把老人的120平米的房子也給小叔子,小叔子把他們名下的一套70平米的房子給我們,這樣兩位老人140平米的指標正好平分給兄弟兩人。老人的想法是以後過年過節的時候,大家庭8口人還是住在一起,三居室可以每家有每家的房間,所以他們選擇120平米的三居室,小叔子的孩子由於政策原因比我們孩子少了20平米,兩位老人富裕的20平米正好補給他們,這樣小叔子就可以跟我們一樣有兩個70平米、一個90平米了。老人百年之後,再實施「120平米換70平米」的方案,可以把老人的140平米平均分給兄弟兩個。老實說,當時我聽到婆婆和老公跟我說的這個方案,我都挺吃驚的,因為我沒想到他們能想出這麼又實用、又公平的方案。2009年至2012年,一切平安無事,全家皆大歡喜!
時間來到了2013年初,很快就可以收到回遷房了。國家則要調控房價,出台了一個「國五條」,號稱「史上最嚴」調控政策,大概內容是只要不是滿五唯一原來免徵的營業稅5%不免了,原來免徵的個人所得稅不免了,要按照差價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另外還有印花稅和契稅等。我馬上想到若干年後老人把120平米的房子過戶給小叔子的時候,小叔子把70平米的房子過戶給我們的時候,這得交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稅啊?!至少大幾十萬吧!於是當天晚上我跟老公商量,我提出「馬上就要收房了,考慮到這麼多的稅款,能不能這次收房的時候直接把120平米的房子直接寫成小叔子的名字,小叔子70平米的房子直接寫成我們的名字,然後老人仍然住在120平米的房子裡住直到去世,在老人去世前,小叔子沒有實際得到120平米房子前,70平米的房子由小叔子一家對外出租並收取租金,如果老人覺得自己的居住沒有保證,我們承諾給老人提供一套住房直到老人去世。」老公當即表示同意,並同意跟公公婆婆和小叔子商量這個方案。
第二天晚上,我和老公又聊了半天這個方案,老公仍然表示贊同。過了兩天我看老公一直沒跟我回復,我就問他跟家裡人說了沒有,結果老公給了我一個晴天霹靂。
老公說:「我跟我媽說了,但是我媽說不會在有生之年早早的把自己的房子給分配了,而且,他們也沒說過120平米換70平米的方案」。
我說: 「老人不過早的處置房子我可以理解,那是他們的權力,但是120平米換70平米的方案09年的時候,你和我婆婆都跟我說過的呀」
老公說:「我沒有印象我跟你說過」。
我說:「如果你真沒跟我說過,前兩天我跟你提出這個建議的時候你怎麼沒有直接否定啊?」
老公說:「你說的太複雜,我根本就沒聽明白」
我說:「沒聽明白你怎麼會答應去跟父母談啊?」
老公說:「反正我沒聽明白,你讓我去談我就談唄,反正2009年的時候我媽沒說過120平米換70平米的方案。」 簡直是氣死我了,明明09年的時候是他通知我的,明明幾天前我們還在一起討論這個方案後續的事情,現在竟然都不承認了。。。。
第二天上午,我考慮再三之後給婆婆打了電話。
我說:媽,09年拆遷的時候,您不是說先給陳達一個20平米,日後再把120平米的給他,他再給我們一個70的嗎?怎麼我老公跟我說您又不承認啦?
婆婆答覆我:我沒說過。
我追問著:不可能沒說過呀,您和我爸剩下的20平米不是已經給了陳康了嗎?
婆婆答覆我:給就給了唄,那是我的東西我想給誰就給誰。
婆婆這話說的是真理,沒毛病!我竟無言以對!
在我跟婆婆的一再理論下,婆婆最終說:「不管當初說沒說過,等我死了,140平米的房子,你們哥倆一人70平米」,雖然最終也不承認當年說過得話,但總算見到一絲曙光。但是沒過10分鐘老公就來了電話,說婆婆給他打電話了,在電話里又哭又鬧,說就當沒生過他這個兒子。於是當天晚上我和老公都回到婆婆家,一家人準備把這件事情談清楚。但是從一進門的一剎那我就感受到了來自小叔子和弟媳婦的殺氣,從我們進門開始就沒跟我們說過一句話,空氣異常緊張。湊乎吃過晚飯,一家人做到一起,開始了家庭會議。婆婆是一家之主首先發言,大意是說全家除了我以外都認為沒有2009年120平米換70平米的方案,只有我說有,但是不管有沒有他會公平處理,140平米的房子兩個兒子,每人70平米,由於老二已經提前得到20平米,所以剩下的120平米的三居室裡面有老大70平米,老二50平米。婆婆說完,小叔子兩口子都急了,弟媳婦罵罵咧咧、哭哭啼啼的回娘家了,小叔子嘴裡不乾不淨的,衝著我就嚷嚷,破口大罵,還罵了我媽,我那個氣啊,但是我只能跟他嚷嚷,我是真的不會罵人,更可悲、更氣憤的是我的公公婆婆,我的老公全程在場,在小叔子罵我的時候,沒有一個人出來勸阻,公公還指責我太能算計,我真是欲哭無淚啊,當時死的心都有!
對於公公婆婆的態度,作為晚輩我沒有資格評價,還是說說我那個親老公吧!我和老公是同屆不同班的同學,畢業後分到一個單位,老公老實本分,在基層兢兢業業的工作,我們是流動施工單位,在09年之前他一直在外地的項目工作,兩三個月才能回一次家,我在公司機關工作,因此家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完成,而且工資收入我也比他高的多,由於雙方都在一個單位,我從內心非常理解他的工作性質,從來沒有抱怨過什麼。對這個老公,我只看重他老實本分,從來沒有奢求他升官發財,對家庭對孩子的付出我心甘情願。但是對於這次他弟弟對我破口大罵,他連攔都不攔一下,我真的無法接受,對於他和他們全家一口否認2009年他們自己提出的方案,一塊侮辱我算計他們家的家產,我真的無法接受!家庭會議的過程中,沒有說過一句客觀真實的話,家庭會議結束回到我們自己家,不管我怎麼幫他回憶2009年時的情景,他都是矢口否認。第二天我還從他的手機里發現他給他弟弟發了一條簡訊:你放心,我一定會讓你滿意的。他弟弟給他回覆: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
這就是我的老公,我的男人!我不求他升官發財,不求他幫我料理家,我只求他在別人當著他面罵我的時候,能夠出來阻止一下,這個要求過分嗎?!由於他跟他的家人一起矢口否認客觀事實,由於他在他弟弟罵我的時候表現的無動於衷,我跟他提出離婚!我們倆從2013年3月到2013年年末一直在鬧離婚,我堅持要離,他堅持不離,折騰了大半年,最終也沒有離成。但是我的心已經涼透了!為了孩子的成長,也為了自己的面子,湊活過吧!
2013年3月過後我沒有回婆婆家幾次,也沒有和他的弟弟、弟妹見過面,主要是心理受到莫大的委屈,心理過不了這道坎。但是前期我也盡力緩和公婆的關係,比如我雖然不回婆婆家,但是我鼓勵老公帶著孩子回去,過年過節或者孩子生日,我也會讓老公把公公婆婆接到我家來吃頓飯。雖然我知道老公和孩子每次到婆婆家都會招呼小叔子一家人一起聚餐,一家七口人盡享天倫之樂,不管我心裡多麼的不舒服,我也都沒有提出過異議。老公則認為這一切太正常不過了,從來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
時間來到了2016年,有一天老公跟我說他弟弟要買房,婆婆讓我們出30萬,到底是出還是借當時表述的不太清楚,站在我的角度,不管是出30萬還是借30萬我都不願意,因為3年前他罵了我,三年來沒有一句歉意,三年來我們也沒見過面,他過他的日子,我過我的日子,我們老死不相往來,我覺得挺好的,他買房跟我沒關係,30萬我是不會給他出(借)的。剛開始我還是委婉的拒絕老公,說錢都買了理財產品了,拿不出來,結果老公說20萬也行,再不行10萬也行,他弟弟買房,他媽跟他張口了,他做哥哥的就必須得出。我終於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再一次發作了,重提了2013年的舊事,表達了不出錢的態度,我老公堅持要出,我堅決不同意,我們倆又鬧離婚兩個月,然後不了了之,當然錢還是沒出。順便交代一下我們倆人的收入,我老公一年的收入不到10萬塊,我年收入100萬左右,可以說家裡剩的錢都是我掙的錢,我不同意出這30萬行嗎?話說回來,除了這次,我們倆真的沒有因為錢鬧過彆扭,主要是他的工資都是他拿著,只有在家裡需要大錢的時候,我才讓他給我匯點錢。家裡的日常支出都是我出,主要是不想讓他覺得我掙錢多,他掙錢少,不想讓他心裡不舒服,但是這次的30萬我確實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