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當天,婆婆來幫我對禮金,她說句話,我將她趕出家門
我嫁給我老公,為什麼要幫婆婆養已經成年了小叔子呢?這個中國法律都管不著的事情,在她看來,卻是天經地義再合情合理不過了的。她的那種認知,相當奇怪,似乎只要我嫁進了她的家門,從人到所有的東西也全都歸於他們家名下了一般,很是愚昧無知。
我老公有個弟弟,婆婆從小便很是護著他,可以說兩個兒子裡面,她看重的是另外那一個,對我老公其實並不是很關心,假如兩個兒子利益起衝突,被犧牲與放棄的永遠就是我老公。從小到大,他因此受了不少委屈。他跟我說過,一家人沒有什麼好計較的,可是最介意的是父母的態度以及因此而缺少的家庭溫暖,我聽了之後都覺得有些心疼他。那時我就跟他說過,從今往後,我們倆就是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將來等我們的孩子出生之後,將所有的愛都給他們,不再讓他感受到自己父親成長當中的遺憾,當時他都聽哭了。
我們籌備婚禮的時候,其實也沒指望婆家,只不過我老公還是試著問了一句關於彩禮方面的事情,果然,婆婆一口便拒絕了。說養他到高中畢業成人之時義務已完成,讓我老公自己賺錢想辦法。我老公只得回來傷心地跟我說明了一切。兩個兒子,一個讀到高中畢業,強制勒令他輟學打工,理由就是如此;可對待另一個做法卻完全不同,也不說他18歲成年不用管了,養到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還在家裡白吃白住,他們的道理永遠是雙標的。反正遇到我老公有事,他們的說法無外乎就是這些,別說我老公,我都已經聽厭了。
可就在我們一切靠自己準備妥當以後,看我們倒也弄得像模像樣,我婆婆就跑出來說小叔子也要結婚了,不要太鋪張浪費。真是好笑,我又沒用她的錢,她有什麼權利跑來說三道四?當時我沒理,還是按自己的設想在從事。她一不出錢、二不出力,可還相當關注我們的進度,沒事就跑來我們這裡看一看,每看一次口裡就嘮嘮叨叨,意思是我們都把錢花在這些沒什麼用處的形式上面了,留著還能幫家裡干許多事什麼的。也真是奇了!
新婚當天,我們自己有好友幫著上禮簿、收禮金,晚上回家之後,我們自己兩口子也可以清點禮金,可我婆婆當時時間很晚了還不回去,非得跑來幫我對禮金,也不好拒絕,便同意了。一數之下發現一共收到五萬,沒想到婆婆直接跟我說:「你小叔子在籌備婚房,家裡的錢用了還不夠,這些錢你能不能借給小叔子用,反正過門就是一家人,理應不分彼此。」我覺得莫名其妙,二話不說便拒絕了。婆婆立馬怒了,開始說我不把他們當一家人,罵我胳膊肘往外什麼的,看著這個嘴巴一直翻個不停的老太婆,我將她趕出了我家的大門。她要偏心是她的事,她的錢我已經不指望了,可還想打我們的主意,榨取我們的錢去貼她的小兒子,真是痴心枉想,我有做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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