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的:為鼓勵民眾養成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消費習慣,並宣傳雲端發票高中獎機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期藉由募集並串連各地民眾正向經驗分享影片,形塑使用雲端發票為一項全民運動,且已深入日常消費環境,爰辦理創意影片募集活動(以下稱本活動)。同時藉由本活動加強推廣雲端發票額外享有專屬獎,多1次中獎之訊息,並宣導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優點。
主辦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執行單位:策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對象:中華民國國民、居住我國之外籍人士(須領有外僑居留證或相關證明)。
影片募集期間:自108年10月28日09:00起至108年12月2日23:59止。
造型立牌放置據點:全國共計99處,請逕自於活動網站上查詢。
影片內容:每支影片長度以20秒為限(請自行剪輯)。參加者個人或(與)其親友必須和主辦單位指定擺放地點之VAVA熊造型立牌合影,並對著鏡頭念出造型立牌上之口號。在20秒內倘時間允許,其餘內容可自由發揮創意,惟必須與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或推廣雲端發票專屬獎有關。
影片格式:建議1080HD畫質呈現,手機拍攝建議以「橫式」拍攝。檔案格式MP4,編碼H.264。
影片投件方式及限制:
拍攝並剪輯完成之影片,參加者須以個人帳號上傳至Facebook或Instagram(兩者皆上傳更佳),並在影片募集期間內全程設定為公開影片,並hashtag:#雲端發票影片e起拍、#發票存載具中獎機會多1次(請分2行列出)。
影片上傳完成後,請參加者至活動網站登錄個人資料及著作權聲明。本活動將以登錄時間做為判斷參加順序之依據(登錄期間同影片募集期間),如同一支影片有重複登錄之情事,僅以第一位登錄者視為正式參加者者。
每人投件上限為2支影片,如於相同VAVA熊造型立牌擺放地點拍攝之不同影片,將視為同一支影片。
影片募集獎勵:
參加獎勵:凡正確完成影片投件方式所要求之各步驟,且呈現內容及格式亦完全符合規定,並已至活動網站登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等資訊,亦完成著作權聲明之參加者,經審核無誤後,即可獲贈價值新臺幣100元之統一超商購物金禮券1張(本活動共提供500張,由執行單位透過手機簡訊寄達電子禮券序號方式發送;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增加額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
佳作獎勵:主辦單位將選出至少20支契合本活動主題且頗具創意之佳作影片,剪(編)輯為成果影片。獲選為佳作影片之每位參加者,皆可獲得新臺幣2,000元獎勵金(未獲得「參加獎勵」百元購物金禮券之影片,仍有機會被選為佳作影片)。每位參加者僅限領取獎勵金1次,於接獲通知後,應於期限內交付相關文件影本,俾利執行單位撥款及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開立扣繳憑單,逾期交付者視同放棄。
人氣獎勵:為鼓勵分享影片,合乎本活動相關要求及規定之影片(含未獲得「參加獎勵」百元購物金禮券之影片)於募集期間,均可參加人氣獎競賽,以各影片截至108年12月2日23:59之按讚數做為評比標準,人氣最高前三名影片之參加者,各可獲得獎品1份。
著作權規範及個人資料運用說明:
參加者一旦於活動網站登錄個人資料,即代表同意其投件影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做為租稅及雲端發票宣導、展覽、文宣印製、錄製光碟及再利用等權利,並得自行節錄、增刪、修改、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參加者應擔保其投件影片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該影片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其內容如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須於影片上傳前取得相關著作財產權使用至少3年之同意書或授權書。如有欺瞞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加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無涉。
參加者若有違反著作權法、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各項獎勵,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參加者於活動網站登錄個人資料前應詳閱本活動募集辦法各項規定,瞭解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活動各項作業,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於登錄時所提供的資訊,包括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等。
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限為1年;參加者授權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公告參加者部分個人資料(例如:投件影片被評選為佳作影片之參加者名單)。
若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他人檢舉,或者本活動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發現有冒用、盜用、資料不實或無法確認身分之真實性等情形,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其獲得各項獎勵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參加者保證於活動網站登錄個人資料、上傳自拍影片並設定為公開等舉措,皆為自發性行為,未受他人脅迫利誘。
其他注意事項:
影片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網路人氣評選期間,參加者以任何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程式進行灌票,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上傳或登錄之影片或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有異議。
主辦單位保留修訂本活動募集辦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酌情修改,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書面通知。
活動網站網址:https://cloud-invoice.tw。
如有任何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洽詢:cloud.invoice.video@gmail.com;或撥打活動專線:0908-319875, 洽活動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