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4)日早上召開記者會,宣布新的紓困措施。
其中一項是針對「有工作無投保者」,如果符合排富條件,可申請紓困補助金1萬元。
申請條件必須為有工作但無投保者(例如發傳單.舉廣告牌.流動攤位等),且須符合以下排富條件「家戶平均所得高於各縣市基本生活1.5倍以上,低於兩倍者」,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只要到各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寫表格即可申請。
此項紓困補助,預估全國補助人數約18萬人左右。
衛福部在6日下午的記者會中強調,即日起民眾到公所辦理此項紓困補助,只需要攜帶身分證及工作收到疫情影響的相關證明,如果無法提出證明者,可以簽具切結書,並在切結書中說明工作收到疫情影響的實際狀況。
另外要準備的全戶人口存摺、是否有社會保險和未領取其他相關補助證明,這部份政府可協助透過e化查詢,即可確認這部分的條件是否符合。
若簽切結書及資料不齊全者,因為還需要查察的時間,從審查到核發會比資料齊全者多2至3個工作天。
一、申請資格
-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二、受理窗口
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公所)。(5/6開始受理申請)
三、申請方式
民眾填具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點我下載申請書pdf檔)(點我下載申請書word檔)(點我下載申請書odt檔)。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受理窗口。
四、發給金額
符合資格者,由公所發給急難紓困金1萬元,並以每戶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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