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察分局於去(108)年度受理1件交通違規申訴案件,內容是有位温姓民眾開車行經路口,另向前方剛好有警方巡邏車,其所駕駛之自小客因為逆向、闖紅燈違規,遭到員警當場攔停告發。在攔檢的員警說明下,才知道其每天用這種方式通過路口,居然都是違規行為,當下雖然感到委屈,但也只能收下這張罰單。
事後温民向竹南分局提出交通申訴案,經過分局審核人員檢視資料並派員至現場勘查,認為是該路口交通號誌及標線設置不友善用路人,雖然溫民違規事實明確,但仍建議主責監理機關可以考慮撤銷這張罰單。除此之外,為免衍發其他類似無心違規,本案也在有關單位的協同配合下,日前已將該路口缺失改善完成,縣府團隊能主動發現民瘼,並主動改善,獲得民眾大力讚揚,真正體現徐縣長施政「創新、求變、接地氣」理念的範例。
本案違規案例位處竹南鎮光華北路、勝利街及頭份市文林路的多叉路口,溫民駕駛自小客車由勝利街行駛到光華北路時,因該路口為無號誌路口,原本應該是要先匯入光華北街,等待光華北路與文林路路口綠燈後再行駛,但實際上大部分從勝利街駛出的用路人,卻都看到遠方頭份市文林路36巷的號誌,在該號誌綠燈時,就直接由勝利街駛出,先左轉逆向再闖紅燈通過光華北路路口,無形中造成自己違規行為及形成該路口交通衝突點的危險,許多民眾習以為常,不知道已經違規。
竹南分局在接到本交通申訴案後,派員實地前往該路口勘查,雖然該路口交通設施均符合規定,卻也發現有許多駕駛人因該路口交通設施設置,極易誤導民眾,後面用路人接連違規通過。實勘之後,對於温民違規行為認為情有可原,除了建議監理機關撤銷違規舉發外,還主動召集相關路權管理單位共同會勘改善,於近日已完成修改地面標線及增設號誌時向,改善了長期的民眾交通違規陷阱,獲得一致讚揚。
竹南分局分局長張文川表示,縣長時常蒞臨警局會報表揚績優單位,也時常在縣務會報中提醒本府各單位,應就業管工作,隨時秉持「創新、求變、接地氣」之原則與精神,思考改善與謀求縣民福祉,公務員要站在多數縣民的角度來思考政策之妥適性。就警察主管的業務來說,提報「改善不合理或不友善交通工程」專案,是警察局長翁群能到任後,極重視的工作,局長要求交通隊及各分局要主動提報改善,並週週列管執行,甚至提報道安會報研商,目的就是要營造對縣民友善、安全的交通用路環境,各分局都加強辦理,因此也非常歡迎縣民隨時可以提出來給主管機關參考改進,共同營造最合理、友善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