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 日凌晨發生身障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欲搭乘三重客運857線公車遭拒,新北市交通局經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查証該公車駕駛員確有疏失,決定依公路法和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客運業者9千元罰鍰。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表示,該名身障乘客所乘電動代步車是可利用公車斜坡板上車,駕駛員應主動協助乘車,並繫好固定裝置提供安全服務,惟該駕駛員未能提供友善服務,客運業者也未善盡管理責任,因此依法裁罰,以為懲戒。另交通局已將該缺失納入評鑑扣分,並要求業者加強教育所屬駕駛按標準作業流程服務身障乘客。
林詩欽強調,交通局一再重申提醒業者要留意乘客上車的情形,經公車站區不得逕行內側車道駛離拒載;交通局除不定期派員主動稽查市區公車服務品質,民眾倘遇有公車過站不停、駕駛態度不佳等情形,均可撥打新北市公車申訴專線(02)89682460或1999市民專線、市長信箱等管道向交通局反映,經查違規屬實者,一律依法裁處,以提升公車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