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保局為有效管制高噪音車輛干擾民眾安寧,除了執行環警監大執法,今年度特啟用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透過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噪音車,7月份已於縣道139、花壇鄉中山路、員林市山腳路等重點陳情路段執行4場稽查取締及2場科技執法,攔查車輛總數達160輛,含現場告發4輛,通知到檢18輛,後續將加強不定期、不定點進行噪音車輛取締,以遏止高噪音車輛擾寧之情形,維護民眾生活及居住環境品質。
環保局表示,透過噪音自動偵測照相系統,可自動偵測行駛中汽機車噪音分貝值,如有超過系統設定值,就會自動拍照取締,經環保局通知到檢超標者,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讓車主不敢存有僥倖心態。
此外,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推行排氣管認證政策,經噪音檢驗合格之機動車輛,將於排氣管貼附查驗標識並上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動車輛雲端資料庫列管,防止車主於噪音檢驗合格後又擅改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因此,彰化縣環保局呼籲,勿違法改裝排氣管,共同維護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