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新聞媒體發布查獲業者販售違法醫療口罩,賺取防疫黑心財。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派員至轄區內業者稽查,現場查獲民眾退貨之違規產品,予以現場查封、責令業者保管,共計2萬8,774片。並對業者違規事實,依藥事法予以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將全數運回,由所轄衛生局辦理後續。
衛生局張蕊仙局長提醒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得不到應有的防護效果。除了徵用的防疫口罩,已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案公文核定分裝販售之外,其餘醫療口罩皆需有外盒及完整包裝標示。購買醫療口罩時,要向藥局、藥房、衛生所或合法的醫療器材販賣業者購買,民眾可以請業者指出包裝標示上的許可證字號,或運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的「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網頁查詢相關資訊,確認產品登錄核准的資料。
民眾藉由網路平台購買醫療口罩,要確認賣家是否依「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公告相關訊息,產品要有合法的來源管道、完整包裝及標示醫療器材核准字號。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藥政科電話037-558080,或就近各鄉鎮市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