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埔里鎮杷城里的社區公園,常有民眾帶小孩前往遊憩使用,但公園內僅有施設成人健身器材,今(18)日縣長林明溱前往實地了解後,同意增設兒童遊樂設施,粗估約需經費70萬元。
一早,林縣長會同副議長潘一全辦事處主任黃銘輝、鎮民代表曾鈴錫、杷城里長曾木春及地政處長簡青松,前往位於埔里鎮杷城里的社區公園會勘。此處林蔭茂密,每日出入遊憩及活動的民眾數量眾多,係周遭居民及幼童閒暇時間運動散步的好去處,原先公園內已有規劃完善的成人健身器材,然尚缺乏適當的遊樂器材提供兒童使用,林縣長會勘後即同意里民要求,將撥預算70萬元責由地政處盡速發包處理,增設兒童遊樂器材、安全地墊及警示牌等,兼顧地方長幼娛樂及安全上的需求。
此外,林縣長還發現原定設置兒童遊樂器材的位置林蔭較少,日常曝曬較多、較炎熱,當即要求地政處將預施設的位置往旁邊陰涼處挪移,體現林縣長處處為里民著想、照顧所有大小民眾的心意。
林縣長表示,民眾平常應多走出戶外、進行活動,促進身體健康,此處公園的林蔭繁多、溫度適宜,適合周遭社區的兒童遊玩嬉戲,提供適當的遊樂器材實屬必要。
黃主任指出,附近的兒童下課後常在此公園遊玩,前幾年林縣長施設的成人健身器材已相當完善,此次若增設兒童遊樂設施,未來兒童與家長都可一同在此進行戶外活動,促進家庭和樂也增進社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