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入臺北港的車輛要注意了,新北市政府今(25)日公告臺北港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也是全國第一個劃設之空氣品質維護區,即日起進出入臺北港之一、二期柴油車,如一年內未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環保局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最高6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環保局提醒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務必落實車輛定期檢測排煙,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臺北港為新北市轄區內重要商港,每年進出車輛高達120餘萬輛次,利用車流量比對鄰近環評測站顯示,臺北港區車流量與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具有一定的關連性,且分析結果一、二期車之污染物排放量為三至五期車的2~6倍不等,其中一、二期柴油車輛占18.3%,僅有40%取得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因此,環保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授權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於今(25)日正式公告臺北港為新北市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並生效施行,管制行駛該區域之一、二期柴油車,需取得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另透過架設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24小時全時段加強稽查取締。
環保局表示,新北市為有效管制柴油車污染排放,近年來持續運用交通大數據進行交通量特性觀察及資料分析,並依照不同區域擬定各車種不同管制措施。經進一步分析交通感測器資料,統計大型柴油車車流量發現,大型車輛行駛熱區主要為八里臺北港、土城工業區、樹林工業區、新北產業園區及遠東工業區,其中車輛密度最高即為八里區的臺北港運輸物流轉運區,每平方公里高達1萬5,000輛柴油車,其中又以貨櫃車及砂石車為主,加上部分老舊車輛也未善盡保養與定期檢測排煙,對空氣品質影響甚鉅。
環保局也強調,劃設臺北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執行高污染車輛稽查管制主要目的為「擋髒不擋老」,老舊柴油車本身排放標準相較新式低排放車輛寬鬆,本身就應該加強落實確認車輛排污情形,只要一年內於全國任一環保局柴油車檢測站檢驗合格,即可通行空氣品質維護區。環保局未來將持續應用交通大數據資料,並依執行成效評估擴大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優先規劃工業區、交通樞紐或人口密集區域等,打造新北乾淨空氣的友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