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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2021行事歷-人事行政總處110年行事曆

人事行政總處擬定將推動修改「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國定假日逢例假日就補假的共識,放假方式以「逢週六就補週五、逢週日就補週一」方式

民國110年(2021年)估算有116天的假期,連續假期共有8個:元旦、農曆除夕及春節農曆新年假期、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及2021年元旦的連假共有8個。

110年元旦假期1月1日至1月3日;農曆除夕及除夕前一天及春節假期2月10日至2月16日(星期三至隔週星期二,共計放假7日,2/10日彈性放假2/20補上班);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假期2月27日至3月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計放假3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節)假期4月2日至4月5日(星期五至星期一,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節)同為週日,共計放假 4 日);端午節假期6月12日至6月14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三天);中秋節假期9月18日至9月21日(星期六至星期二,共四天,9/20日彈性放假9/11日(六)補上班);國慶日假期10月9至10月1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三天,10/11補放假)。111年元旦12月31日至1月2日(星期五至星期日,元旦逢週六,12/31日補放假,共計放假3日);

實際行事曆請以人事行政總處公佈為準!!

假期名稱
日期
假別說明
休假天數
元旦
0101~0103
元旦逢週五,放三天1/1~1/3
三天
農曆春節
0210~0216
春節年假,除夕前一天彈性(2/10)放假一天,除夕(2/11)放假一天,春節(2/12)放三天,共放七天(2/10~2/16)2/20(六)補上班
七天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0227~0301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逢週日,週一補放假(3/1),放三天連假(2/27~3/1)
三天
兒童節、民族掃墓節
0402~0405
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天,兒童節(4/3)提前一天放假一日,民族掃墓節(4/4)為週日,兒童節前一個工作日補假一天(4/2),民族掃墓節後一天補假一天,共放四天(4/2~4/5)
四天
端午節
0612~0614
端午節逢週一,放三天連假(6/12~6/14)
三天
中秋節
0918~0921
中秋節逢週二,週一(09/20)彈性放假一天放四天連假(9/18~9/21)9/11(六)補上班
四天
國慶日
1009~1011
國慶日逢週日,週一補假(10/11),放三天連假(10/9~10/11)
三天
元旦(2022)
1231~0102
國慶日逢週六,週五補假(12/31),放三天連假(12/31~1/2)
三天

 

2021人事行政總處手機分月速查版

2021行事曆-人事行政總處110年重要節日日期

一月
二月
三月

元旦(1/1,放假一日)
 

送神(2/5)
除夕前一天彈性放假(2/10)
除夕(2/11,農曆春節前一日)
農曆新年‧春節(2/12,農曆正月初一)
回娘家(2/13,農曆正月初二)
祭祖(2/14,農曆正月初三)

西洋情人節(2/14)
迎神(2/15,農曆正月初四,春節補假)
開市.迎財神(2/16,農曆正月初五,春節補假)

春節彈性放假補上班(2/20)
天公生(2/20,農曆正月初九)
元宵節(2/26,農曆正月十五)
和平紀念日(2/28,紀念228事件,放假一日)
 
和平紀念日補假(3/1,紀念228事件,補假一日)
全國客家日(3/3,天穿日,農曆正月二十)

婦女節(3/8)
植樹節(3/12)
白色情人節(3/14)
青年節(3/29,革命先烈紀念日)
四月
五月
六月
民族掃墓節補假(4/2放假一日)
兒童節、民族掃墓節(4/3,4/4放假二日)
民族掃墓節補假(4/5放假一日
)
復活節(4/5)
世界地球日(4/22)
勞動節(5/1,勞工休假一日)
媽祖生(5/4,農曆三月廿三日)
母親節(5/9,5月第二個星期日)
國際護士節(5/12)
佛誕日.浴佛節(5/19,農曆四月八日)
端午節彈性放假補上班(6/20)
端午節(6/14,農曆五月初五,放假一日)
七月
八月
九月
解嚴紀念日(7/15)

父親節(8/8)
鬼門開(8/8,農曆七月初一)
空軍節(8/14)
七夕情人節(8/14,農曆七月初七)
中元節(8/22,農曆七月十五)
祖父母節(8/22,八月的第四個星期日)

軍人節(9/3,軍人放假一日)
鬼門關(9/6,農曆七月卅)
中秋節彈性放假補上班(9/11)
中秋節彈性放假(9/20)
中秋節(9/21,農曆八月十五,放假一日)

教師節(9/28)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國慶日放假(10/10)
國慶日補假(10/11,放假一日)

重陽節(10/14,農曆九月初九)
臺灣聯合國日(10/24)
臺灣光復節(10/25)
萬聖節(10/31)
國父誕辰(11/12)
感恩節(11/25,11月第四個星期四)

冬至(12/21)
行憲紀念日(12/25)
聖誕節(12/25)

 

人事行政總處公佈民國110年公務人員行事曆

民國110年公務人員行事曆(人事行政總處版本109年5月28日)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條文(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

 

第一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二條 紀念日如下:
紀念日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四、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五、佛陀誕辰紀念日:農曆四月八日。
六、解嚴紀念日:七月十五日。
七、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八、國慶日:十月十日。
九、臺灣聯合國日:十月二十四日。
十、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一、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國父逝世紀念日在三月十二日植樹節舉行。

第三條 前條各紀念日,全國懸掛國旗,其紀念方式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國慶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放假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放假一日。
三、國父逝世紀念日:在植樹節植樹紀念。
四、反侵略日、解嚴紀念日、臺灣聯合國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
五、革命先烈紀念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春祭國殤。
六、佛陀誕辰紀念日:由有關機關、團體舉行紀念活動。
七、下列各紀念日,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
(一)孔子誕辰紀念日。
(二)國父誕辰紀念日。
(三)行憲紀念日。

第四條 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春節。
二、民族掃墓節。
三、端午節。
四、中秋節。
五、農曆除夕。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第五條 下列節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一、道教節:農曆一月一日。
二、婦女節:三月八日。
三、青年節:三月二十九日。
四、兒童節:四月四日。
五、勞動節:五月一日。
六、軍人節:九月三日。
七、教師節:九月二十八日。
八、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九、中華文化復興節:十一月十二日。
前項節日,按下列規定放假:
一、兒童節:放假一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二、勞動節:勞工放假。
三、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第五-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第五-2條 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摘錄「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107年8月31日行政院院授人培揆字第 10700502042 號令、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700065711 號令會同修正

第三條 下列紀念日及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

一、紀念日:(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三)國慶日(十月十日)。二、民俗節日:(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二)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三)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四)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五)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三、兒童節(四月四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摘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部分規定

108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4號函修正

二、本要點適用於政府機關。但為民服務機關(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學校及軍事單位,其上班日期之調整,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依權責處理。 民間企業之放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六、人事行政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