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繁體中文 WordPress 網站

新聞

47歲女跟保七警丈夫吵架 竟持刀刺夫動脈奪命

47歲歐姓女子跟保七總隊員警劉姓丈夫在高雄經營火鍋店,今年5月開幕當天,她疑不滿他離店太久起口角,丈夫又先返家害她沒鑰匙,她回住處後,涉持水果刀刺丈夫的左大腿,導致大出血送醫不治;歐女偵訊辯稱在嬉鬧,但高雄地檢署查出,她應至少2次砍刺行為,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檢方查出,歐女跟劉姓丈夫(49歲)今年5月10日晚間,在烤魚火鍋店內發生爭執,劉便先返家休息,歐女隔天凌晨1點多回家後,又跟劉發生肢體衝突,她持水果刀刺向劉的大腿,切斷左股動脈及靜脈,造成大量出血,送醫搶救到當天下午4點多仍宣告死亡。

歐女辯稱,當天屬火鍋店開幕期間,劉姓丈夫卻載他父母去搭高鐵,她打電話質問「為什麼不趕快回來」,因人很多講話比較大聲,劉才不願意跟她一起返家,但劉也拿走鑰匙造成她無法回家;她進家門後看見丈夫在睡覺,就叫醒問「為何將鑰匙帶走?」劉便道歉,她就已經不生氣了。

歐女稱,後來她叫丈夫去洗澡,並到陽台替他拿換洗衣服,看見廚房流理台很凌亂,順手整理時,劉用棉被遮身體跑來廚房跟她嬉鬧,當時她手拿著刀正要收回去,先趕劉回房間,但劉在房門口站不穩,她出手扶住,接著劉就說「我受傷了」,此時看到地上的血嚇一跳。

歐女強調並沒有持刀揮舞,或抵擋丈夫靠近,不知道什麼時候弄到丈夫的;檢察官勘驗監視器,認定兩人當天在店內有爭執,手機訊息也顯示歐女沒鑰匙返家而不滿,且刀傷深度至少12公分,扣案的棉被有1處穿刺孔、卻沒穿透棉被背面,顯示跟刺入劉的大腿是不同砍刺行為,並不是偶然的過失。

檢方認為,歐女跟劉姓丈夫平時感情和睦,凶器水果刀也是家庭日常工具,且從她回家到報警僅不到4分鐘,可見發現鑄成大錯後隨即呼叫救護,應沒有殺人動機、也非預謀犯案,但可預知砍刺恐釀大量出血,認定她無殺人犯意,仍涉傷害致死罪嫌。歐女今年5月傳喚到案,複訊以10萬交保。

歐姓女子(左起)跟保七員警劉姓丈夫感情和睦,疑因口角,她持刀刺他左大腿動脈,導致大出血送醫不治。圖/翻攝臉書
歐姓女子(左起)跟保七員警劉姓丈夫感情和睦,疑因口角,她持刀刺他左大腿動脈,導致大出血送醫不治。
47歲歐姓女子今年5月間涉刺死劉姓丈夫,訊後被依傷害致死罪交保10萬元。本報資料照
47歲歐姓女子今年5月間涉刺死劉姓丈夫,訊後被依傷害致死罪交保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