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時幾乎都要先通過「面試」這關,即使做足了充分準備,運氣也是相當重要;在面試過程中,也要和對方談妥工作內容及薪資,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名網友在PTT上表示,他先前到公司面試,第一句話就是問他「能不能接受加班」,當下也沒有多想,便詢問有沒有加班費、加班頻率等問題,沒想到這一問卻讓場面相當尷尬,「面試官開始不爽了。」
只見對方變臉,講了一些火藥味濃厚的話,「說我是來學習的、是他付我薪水還是我付他?還說虧我是XX大學畢業的,態度可以認真點嗎」,讓原Po相當傻眼,直接跟對方吵起來,最後轉身離去,認為自己沒有非要那份工作不可,但還是忍不住發問「這樣是我太草莓嗎?」
網友看了紛紛留言表示,「不適合就下一間」、「沒接受就對了,不要讓他們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直接嗆回去就好啦,反正會這樣耍嘴皮的,本來就沒要錄取你」、「一間公司連加班費都付不出來還好意思洗臉」、「不會太草莓,這種公司你真的進去待了也痛苦」。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時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依標準加給;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不給付加班費。如有違反者,依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