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昨上路,預計執行三個月,除指揮中心公布力為對象外,所有入境者強制檢附陰性檢驗證明,若不願檢附將會吃上1至15萬元罰金,指揮中心今天公布裁罰基準,其中偽造、變造檢驗報告,或拒絕規避採檢,甚至言行達威脅、侮辱檢疫人員,將開罰15萬元最高罰鍰。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如不符合上述4類對象,但於海外確實無法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得切結具體事由後登機,入境自費接受採檢,如後續查證不符規定,將依法裁罰。
陳時中強調,持偽造或變照的核酸檢驗報告入境,裁罰15萬元且移送法辦;若切結入境自費採檢卻未配合者,裁罰5萬元;主動告知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而逕自返台者,裁罰1萬元。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各國檢驗報告如果被檢舉或被提出疑似造假,指揮中心就會發文給駐外館處,將由外館驗證,外館本來就有驗證公文書模式,如果確認造假就會違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偽造文書的罰則。
指揮中心籲請旅客共同配合防疫,如未能於登機前取得核酸檢驗報告,應先徵得航空公司同意及安排於機上指定區域搭乘,於機場報到(check in)時,請主動告知航空公司機組員及出示切結書,以確保航空防疫安全。
陳時中重申,對於非持有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陸港澳人士,仍應具備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