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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豐快速道路二階環評通過 預計111年復工

「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環評案於107年12月經最高行政法院宣判撤銷、被迫停工,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為提供山城居民一條安全回家的便捷道路,指示建設局依法重啟環評,在兼顧環保的前提下,儘快復工、動工。今(4)日環評委員會召開大會審議,決議同意開發,建設局將接續辦理用地取得、工程設計及施工前置等作業,全力以赴朝111年復工、115年完工為目標,實踐「富市台中,新好建設」生活願景。

建設局長陳大田今日率隊前往環評委員會報告,陳局長表示,東豐快速道路開發計畫從中央到移交市府辦理,推動時間久遠,感謝環評委員指導,以及所有關注地方發展的市民,建設局將秉持對社會及環境影響最小原則進行開發。他指出,原規劃路線影響民眾多達上百戶,經盧市長指示廣納民意調整後,現今主線有居住事實拆遷數僅剩2戶,受影響民眾將從優補償,保障權益,東豐快也預留沿線各區交流道銜接路網規劃,並預留通往新社的連絡匝道,未來施工期間將落實環評承諾事項,減輕施工對地方的影響。

針對民眾關心東豐快與豐勢交流道銜接事宜,陳局長說明,建設局已與高公局協商並取得共識,規劃以高架跨越台三線銜接國四系統方式辦理,豐潭段工程也預先留設接合板,提供未來銜接運用,在環評定案後,將於細部設計階段完善豐勢交流道系統的可行性評估。

陳局長強調,東豐快二階環評將依審查結論及委員意見修正、補充納入定稿,未來市府將持續以地方共識、公開透明、尊重專業及損失最小等原則,與民眾充分溝通,以「細膩施政」化解紛爭,在合乎標準及保障市民權益下創造多贏。

環保局說明,今日環境影響評估78次大會審查,東豐快案審查通過,並請開發單位依委員意見與審查結論,將社會環境衝擊因應措施、地質安全監測基準、工安及緊急災害應變計畫補充納入定稿,作成評估書,送主管機關認可。

環保局強調,東豐快案經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答覆,針對所涉及的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的程度及範圍,已認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足可作為審查通過的依據,可預防及減輕東豐快案開發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達成環境保護目的,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