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市區道路偶見有疾速行駛改裝排氣管高噪音汽機車,實在惹人惱火,為維民眾交通安全與安寧,嘉市警局109年員警稽查取締及受理民眾反映改裝、噪音案汽機車計270部並移由監理、環保機關通知車主到場辦理臨時檢驗(測),本市環保局經檢測音量超標及未到檢汽機車計65部,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處以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
今110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員警依市區易發生危險駕車(飆車)、不當改裝及噪音車輛路段如民族路、文化路、北社尾路及湖子內新設道路等加強勤務布署及攔查,計舉發違規改裝、噪音車輛116件、危險駕車(含高速行駛)38件,汽機車計144部移由監理、環保機關通知車主到場辦理臨時檢驗(測)。
清明連假期間,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邀集監理單位於經常行駛不當改裝及噪音車輛路段,共攔查40餘輛改裝汽機車,舉發車輛改裝、噪音6件、無照駕駛6件,警方指出,由於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檢驗;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請駕駛人勿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不當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影響行車安全,亦製造噪音影響生活品質,請大家共維社區安全(寧)努力。
警察局局長黃建榮表示,少數愛玩車的汽機車駕駛,都想讓車子更酷、更炫,會不當改裝排氣管、引擎或傳動等而製造出高噪音,儼然成為道路上公害,影響環境安寧,警察局將積極協調監理、環保機關共同執法,有效遏止高噪音改裝車輛,以維大眾交通安全與安寧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