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實名制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須提供真實姓名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經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分析,因近年來影音設備普及,檢舉人大多以手機或行車紀錄器檢舉交通違規,且各警察機關均有設置交通違規檢舉系統,使得檢舉案件不減反增。
經縣警局統計109年舉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共3萬8,995件,其中舉發項目以違規停車最多,達1萬9,580件,占檢舉舉發總件數50.21%,該局並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檢舉違規熱點,前5名分別為苗栗市中正路、光復路、竹南鎮中華路、後龍鎮高鐵三路及頭份市忠孝一路。
警察局表示,除加強取締違規停車外,另針對檢舉違規停車熱點加強宣導,並滾動式檢視違規停車熱點,是否有標誌設置不當、標線有無劃設及斑駁不清之處,適時反映相關單位改善;由於目前行車紀錄器普及,機車騎士也能將行車紀錄器安裝於安全帽或機車車身上,要取得違規停車佐證畫面相當容易,在此呼籲用路人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以維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