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昨(14)日晚間動員各分局警力,針對轄區大型酒店、KTV、電子遊戲場、有女陪侍小吃等易引起群聚感染、密閉的營業場所進行強力臨檢,查察業者有無落實社交距離,設置隔板採梅花座、配戴口罩、酒精清消及實聯制。
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繼多個縣市宣布關閉公有場館及十大類行業,苗栗縣警察局遵照警政署通令,協助縣市政府加強稽查、臨檢;若發現違反第二級疫情警戒規定,轉由縣市政府裁罰、必要時予以暫停營業,避免防疫破口,共動用70名警力,臨檢大型酒店、KTV、電子遊戲場、有女陪侍小吃店共96家次、停業者有14家、查獲違反第二級疫情警戒規定者有12件(未落實實聯制者有10件;未落實實聯制、採梅花座及戴口罩者有2件),彙整相關資料轉由本府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70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下罰鍰。
徐縣長為避免社區大感染,維護國人身體健康,進而成功守住升溫的疫情,堵防疫破口,守護鄉親。本府宣布十類娛樂場所(八大行業(舞廳;舞場、酒家、酒吧、視聽歌唱、特種咖啡茶室;三溫暖、視聽理容業)、電子遊戲業、休閒資訊業(網咖))自今(5/15)18:00起暫停營業至6月8日。
同時亦配合行政院落實以下防疫措施:
1、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内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2、 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3、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4、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