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三級防疫警戒,出現本土確診案例之疫情,為落實全國民眾戴口罩一起抗疫,貫徹政府保護民眾之決心,該局要求各分局員警,舉凡,接獲民眾報案或勤務中發現戶外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者,一定要展現公權力,貫徹政府防疫的政令,不容民眾有僥倖心理,依法查明身分,拍照、錄影蒐證後,依傳染病防治法函請衛生局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從昨(19)日14時公布全國三級防疫警戒起,該局已告發6件違規未佩戴口罩的民眾,希望鄉親務必將口罩戴好戴滿。
苗栗縣警察局在此呼籲鄉親,佩戴口罩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別人,鄉親自重、自主戴口罩,並請各外勤員警利用執行巡邏勤務廣播,及指派專人持「請戴口罩」宣導標語,徒步深入市場、街道巷弄,持大聲公採「國、臺、客、原民及英語腔」,向鄉親宣導配合三級警戒防疫,戴好口罩「鄉親請把口罩戴起來,不戴要罰3,000到1萬5,000元喔!鄉親請把口罩戴起來,不戴要罰3,000到1萬5,000元喔!」,連說2次,表示真的非常重要,請大家一起團結防疫「不恐慌 不輕忽 要配合 挺醫護」,共同維護「好山、好水、好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