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6日公布全國新增本土633例(含校正回歸),本縣新增2例(累積確診共9例),為編號案5884及案5885。雲林縣長張麗善下午召開雲林縣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說明新增確診個案足跡。
針對雲林縣今日新增2確診個案,張縣長表示,案5884,為男性38歲,平時居住於斗六市嘉東里,近期曾接觸彰化某養生會館確診者,5/23開始居家隔離,5/25因出現症狀,故由衛生局安排至本縣醫院就醫、採檢,同日5/25確診。另案5885,為男性39歲,居住於麥寮鄉三盛村,為本縣確診案5083的工作接觸者,5/24開始居家隔離,同日5/24安排至本縣醫院採檢,5/25無症狀確診。目前掌握地點皆已完成清消,行動足跡如附表,確診者的足跡是透過疫情調查詢問確診者,由確診者回溯這段期間的活動地點、停留時間等,可能會有回溯上的偏差,會持續調查更新。
因應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14,張縣長也向鄉親說明雲林縣現階段防疫量能整備及防疫作為如下:
(一)雲林縣各項防疫管制事項及場館關閉期限一併延長至6/14,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並配合現行三級警戒管制措施,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目前本縣針對熱區增加篩檢站,持續擴充防疫旅館數量,盡速完成設置集中檢疫所。
(二)疫情嚴峻,本縣確診個案陸續增加,亦有他縣市確診個案至本縣涉及之公共場所,提醒民眾配合疫調及防疫工作。本縣針對民眾明知家人確診,卻未配合居家隔離,如經調查確實隱匿疫情資訊或妨礙疫調,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43 條及第67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若經查違反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等規定,將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三)雲林縣因應疫情升溫,經多次會勘協調,5/19由感染控制專家制訂本縣加強版集中檢疫所計畫,縣府5/23由張縣長親自帶領民政處、環保局、警察局及衛生局等相關局處勘查,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王執行長亦於5/25派員會勘,本縣已儘速將加強版集中檢疫場所函報衛生福利部核備並積極籌設。整體防疫政策不只是只有集中檢疫所一環,雲林縣政府過去一年多來在諸多事項上,均配合中央防疫。集中檢疫所雲林已在籌設中,倘未來中央調度有需要,自然也會配合。雲林縣秉持同島一命、將心比心,共體時艱,配合抗疫,對於媒體用雲林置身事外來做標題,製造分化,張縣長今也做出嚴正抗議。
(四)本縣針對確診者足跡,除即刻清消,也積極設置快篩站,5/23於林內、5/24於西螺、5/25在東勢及元長設置快篩站,完成快篩人數693位,皆為陰性。今(5/26)於褒忠鄉新湖村集會所及麥寮鄉三盛村福安宮籃球場設置快篩站。明(27)日亦將於崙背紹安客家文化館迴廊設置快篩站。在此呼籲已完成篩檢陰性的民眾,仍須戴口罩,自我防護。已完成篩檢的民眾,不要再到其他篩檢站重複篩檢,請珍惜醫療資源,避免增加醫療量能負擔或造成不必要的感染風險。
(五)針對從外地返鄉的民眾,除了於鄰近高鐵站的台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設置常態性篩檢站進行快篩外,雲林縣政府於5/26-5/28三天,於斗六及斗南火車站站前廣場設置防疫快篩行動車,從新北、台北、台中、彰化等熱區回來或有接觸史、旅遊史者,請務必做完快篩確定陰性後再返家,並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14天,與家人共處務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1999或1922專線,縣府會進行適當處理,不要逕至醫院急診室要求篩檢,造成醫療癱瘓,並避免傳染。
隨著疫情持續、全國三級警戒延長,雲林縣政府今也公布13項防疫措施:
1.同島一命,雲林集中檢疫所供中央統一調度。
2.全面加強十大娛樂產業及賭博場所的查察。
3.縣內所有工業區及公司全面加強疫情管制措施。
4.請衛生局研擬防疫醫護人員獎勵措施。
5.縣內急需疫苗支援提供警消及醫護人員,敬請中央惠予協助。
6.加強本縣外籍移工防疫管理措施。
7.請民眾善用1925心理諮商專線。
8.請農業處研議疫情期間農業缺工人力支援方案。
9.請教育處針對今年疫情期畢業典禮進行創意規劃。
10.暫停本縣兼營娛樂漁船出海海釣申請。
11、喪宅常有親朋好友聚集打麻將或餐敘,民眾提出呼籲擔心成為防疫破口
12、針對從熱區回來的鄉親,希望民眾能主動到快篩站做快篩,減輕左右鄰居的焦慮。
13、再次呼籲針對長輩及街友及生計受困的民眾,雲林縣社會處提出因應措施請大家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