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50餘歲女性案例入院至今尚在插管治療,無法直接詢問,足跡調查難度甚高。目前透過警察局比對手機訊號接收基地台位置,初步掌握該案例5月20日返回澎湖後大致的足跡範圍。
案例在20日下午16時30分從高雄返抵澎湖,搭乘熟識的計程車回到住處後,即無手機移動訊號。21日上午約10時35分至11時,案例移動範圍從新生路、水源路、中華路、光復路,再返回住處,初判可能是外出遛狗。
5月22日約17時50分至18時20分,案例從文化中心一帶至朝陽路、光復路、陽明路,再返回住處。5月23日約18時至18時20分從中華路移動至朝陽路、水源路、中華路、新村路、住處。初判22、23日是案例外出為女性老闆送餐,送餐後即返回住處。
案例在5月24日約17:50出門至新生路、海埔路一帶,直至23時50分返回住處。經調查當晚案例與3位友人餐敘,3位友人一致表示是在案例住處餐敘,但與手機訊號位置不符,實際餐敘地點尚待釐清。
案例手機訊號從25日至28日未有移動,經詢問案例女性老闆得知25日起,案例身體不舒服,因此未再送餐。
29日案例病情惡化,在同住處女性友人陪同下,至附近診所看病,診所醫師建議至醫院就醫,之後轉至醫院急診,經插管送加護病房,發現胸部X光兩側肺炎,院方已依程序向中央通報。
手機接收基地台位置只能推估大約的活動區域,實際足跡尚待調查。